央行190個縣域派出機構集中掛牌

長江商報奔騰新聞記者李璟

5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簡稱央行)發佈消息稱,按照《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簡稱《方案》)部署,央行不再保留縣(市)支行,相關職能上收至地市分行,對邊境或外貿結售匯業務量大的地區,採取地市分行派出機構方式履行相關管理服務職能。

隨着本次改革落地,央行190個縣域派出機構掛牌,“總行—省級分行—市級分行”三層架構正式建立。此前,央行的分支機構主要分爲“總行—大區分行—中心支行—縣(市)支行”四層架構。

長江商報奔騰新聞記者注意到,2023年3月,第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宣佈啓動新一輪金融監管體制改革,隨後發佈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進一步提出了細化要求。同步印發的《方案》提出,央行分支機構改革要求撤銷大區分行及分行營業管理部、總行直屬營業管理部和省會城市中心支行;不再保留縣(市)支行,相關職能上收至央行地(市)中心支行。同時,對邊境或外貿結售匯業務量大的地區,可根據工作需要,採取地(市)中心支行派出機構方式履行相關管理服務職能。

同年8月18日,央行分支機構改革走出第一步,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深圳、大連、寧波、青島、廈門5個計劃單列市分行和317個地(市)分行在當天集體掛牌,正式恢復省分行制度。至此,運行20多年的央行大區行制度成爲歷史,總行—省級分行—地市分行的三級管理體制正式形成。

本次央行分支機構改革再進一步,不再保留縣(市)支行,部分地區將保留來自地市分行的縣域派出機構。按照要求,除了部分邊境有結售匯業務或者有特殊功能的人民銀行縣(市)支行外,剩餘縣(市)支行統一撤銷,人員整體劃轉給國家金融監管總局,與原銀保監會縣監管組人員合併成立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縣支局。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4月8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全國所有監管支局統一舉行掛牌儀式,1571家人民銀行縣(市)支行整體劃入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系統。

此前,央行縣(市)支行承擔了貫徹執行貨幣政策、支付結算、國庫管理、人民幣反假、外匯管理、防範和化解縣域金融風險、對縣域經濟金融發展進行調查研究等工作。如今,央行剩餘的190個縣域派出機構也完成掛牌,將按照中央金融監管體制改革要求,開啓人民銀行縣域機構金融服務與金融監管的新局面。

年初召開的2024年中國人民銀行工作會議指出,今年將紮實推進機構改革和業務流程優化再造工作。落實好分支機構改革方案,統籌推動業務流程再造、信息系統升級、制度機制調整等工作。

央行表示,下一步將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實施好轄區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管理,做好人民幣發行、流通管理,經理國庫,金融支持鄉村振興,跨境人民幣和外匯管理等各項工作,全力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