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加快出臺金融穩定法等法律法規
中新經緯1月26日電 據央行網站消息,1月26日,中國人民銀行黨委書記、行長潘功勝主持召開黨委(擴大)會議。中國人民銀行各黨委委員出席會議。
會議認爲,繼中央金融工作會議、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後,黨中央以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爲主題舉辦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專題研討班,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對金融工作的高度重視。
會議強調,中國人民銀行黨委及各級黨組織要緊密結合中央金融工作會議、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全力抓好貫徹落實,以金融高質量發展助力中國式現代化。
一是堅定不移走好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堅決落實黨中央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根本宗旨,努力爲經濟社會發展提供高質量金融服務。
二是始終保持貨幣政策穩健性。綜合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促進社會融資規模、貨幣供應量同經濟增長和價格水平預期目標相匹配。把握好新增信貸的均衡投放,注重盤活被低效佔用的金融資源,爲經濟穩定增長營造良好的貨幣金融環境。兼顧內外均衡,促進綜合融資成本穩中有降,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
三是加快現代中央銀行制度建設。健全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雙支柱調控框架,實現幣值穩定和金融穩定雙目標。持續做好金融管理和服務,不斷完善徵信、支付清算、貨幣金銀、國庫管理等金融服務體系建設。加強金融基礎設施統籌監管與建設規劃,打造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礎設施體系。
四是持續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加大對重大戰略、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導金融機構加強服務和產品創新,做好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數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建設結構合理的金融市場體系,完善制度安排。進一步優化融資結構,培育分工協作的金融機構體系,疏通資金進入實體經濟的渠道。
五是有效防範化解重點領域金融風險。推進金融安全網建設,提升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能力,健全具有硬約束的金融風險早期糾正機制,發揮好行業保障基金、金融穩定保障基金作用。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配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穩妥有效化解重點領域和重點機構風險。強化金融穩定法治保障,加快出臺金融穩定法等法律法規。
六是推進金融高水平對外開放。進一步拓展境內外金融市場互聯互通。穩慎紮實推進人民幣國際化。繼續支持香港和上海提升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積極參與國際金融治理,深化國際金融合作,推進全球宏觀經濟金融政策協調。
七是深化全面從嚴治黨。紮實做好中央巡視和經濟責任審計整改。建立健全長效機制,鞏固拓展主題教育成果。堅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續強化作風建設。積極培育中國特色金融文化,加強幹部隊伍理想信念教育,鍛造忠誠乾淨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幹部人才隊伍。(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