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建一批共享儲能電站和虛擬電廠,三部門部署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專項行動

國家部委部署近期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專項行動。

8月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國家數據局印發《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行動方案(2024—2027年)》(下稱《行動方案》),要求在2024-2027年重點開展九項專項行動,推進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取得實效。

“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時間跨度長、涵蓋領域廣、涉及方面多,各發展階段側重點不同,需統籌推進實施。”國家能源局電力司主要負責人在解讀《行動方案》時稱。

《行動方案》提出,要聚焦近期新型電力系統建設亟待突破的關鍵領域,選取典型性、代表性的方向開展探索,以“小切口”解決“大問題”,提升電網對清潔能源的接納、配置、調控能力。

三部門表示,制定該行動方案,是爲了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意見》。

2023年7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指導意見》,強調要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健全適應新型電力系統的體制機制。截至目前,該份文件尚未公開。

電力系統保障行動,位列《行動方案》安排開展的九項專項行動之首。《行動方案》提出,要着力優化加強電網主網架、提升新型主體涉網性能、推進構網型技術應用、持續提升電能質量,爲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提供安全穩定保障。

第二項專項行動是大規模高比例新能源外送攻堅行動,提高在運輸電通道新能源電量佔比、開展新增輸電通道先進技術應用。

國家能源局電力司主要負責人指出,目前,在運跨省區輸電通道主要輸送煤電、水電等傳統電力,新能源電量佔比較低。隨着“沙戈荒”大型風電光伏基地、水風光綜合基地的有序建設,新能源外送消納需求將進一步增加。

新能源消納是近期政策層的重點關注問題。今年6月,國家能源局印發《關於做好新能源消納工作 保障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通知》,共提出17項舉措,以提升電力系統對新能源的消納能力。

《行動方案》還涵蓋了配電網高質量發展行動、智慧化調度體系建設行動、新能源系統友好性能提升行動、新一代煤電升級行動、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優化行動、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網絡拓展行動和需求側協同能力提升行動。

在配電網方面,《行動方案》提出組織編制建設改造實施方案,健全配電網全過程管理,制定修訂一批配電網標準,建立配電網發展指標評價體系,實現與源、荷、儲的協調發展。

爲了優化完善適應新型電力系統的調度系統,《行動方案》提出加強智慧化調度體系總體設計,着力創新新型有源配電網調度模式。

其中,重點在分佈式新能源、用戶側儲能、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等新型主體發展較快的地區,探索應用主配微網協同的新型有源配電網調度模式,鼓勵其他地區因地制宜同步開展探索。

“通過完善市、縣級電力調度機制,強化分佈式資源管控能力,提升配電網層面就地平衡能力和對主網的主動支撐能力。”《行動方案》稱。

新能源系統友好性能的具體行動,包括打造一批系統友好型新能源電站、實施一批算力與電力協同項目和建設一批智能微電網項目。

《行動方案》要求,改造升級一批已配置新型儲能但未有效利用的新能源電站,建設一批提升電力供應保障能力的系統友好型新能源電站,提高可靠出力水平,新能源置信出力提升至 10%以上。

此外,整合調節資源,提升算力與電力協同運行水平,提高數據中心綠電佔比;因地制宜建設一批智能微電網項目,提升新能源發電自發自用比例。

儲能是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優化行動的主要發力點,包括建設一批共享儲能電站和探索應用一批新型儲能技術。

“針對部分地區短期內新能源快速發展、系統調節需求快速提升的實際,科學開展調節能力需求分析,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佈局一批共享儲能電站,”《行動方案》表示,同步完善調用和市場化運行機制,提升系統層面的電力保供和新能源消納能力。

新型儲能技術方面,該文件指出,探索建設一批液流電池、飛輪、壓縮空氣儲能、重力儲能、二氧化碳儲能、 液態空氣儲能、鈉離子電池、鉛炭電池等多種技術路線的儲能電站。

針對電動汽車大規模充電需求及儲能資源的有效利用,《行動方案》提出完善充電基礎設施網絡佈局,加強電動汽車與電網融合互動,建立健全充電基礎設施標準體系,加快推動電動汽車與能源轉型融合發展。

其中,支持開展車、樁、站、網融合 互動探索,研究完善電動汽車充電分時電價政策,探索放電價格機制,推動電動汽車參與電力系統互動。

《行動方案》還提出,開展典型地區高比例需求側響應,充分激發需求側響應活力,典型地區需求側響應能力達到最大用電負荷的5%或以上,具備條件的典型地區需求側響應能力達到最大用電負荷的10%左右。

此外,建設一批虛擬電廠,建立健全虛擬電廠技術標準體系,完善虛擬電廠的市場準入、安全運行標準和交易規則,常態化參與系統調節,提升電力保供和新能源就地消納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