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居服員幫種花、清貓砂 6旬身障男慘變居服拒絕戶

臺中市衛生局長照科表示,居家服務內容包括備餐、協助沐浴、陪同外出、家務協助、陪伴等服務,以照顧個案爲主,超出個案活動範圍外服務皆非長照服務範圍。(示意圖/臺中市衛生局)

要求居服員幫忙種花、清貓砂…可以嗎?臺中1名60歲身障男抱怨受傷出院後無居服員到府照顧,讓他自生自滅,哀嘆長照悲歌如實上演。臺中市衛生局澄清,經瞭解該案申請長照服務超過6年,因經常要求居服員執行喂貓、清貓砂等非長照業務,且經常與照服員起口角,造成媒合困難,衛生局現仍積極盡力媒合單位提供相關服務。

因應臺灣人口快速老化,長期照顧需求人數也隨之增加,政府在2007年正式啓動長照服務,針對預期或已達6個月以上無法生活自理的民衆,由長照服務人員及單位提供各種照顧及專業服務;由於長照服務依個案失能等級、家庭身份提供分級補助,一般居家照服每小時自費額約在100至200元不等,民衆利用率頗高。

臺中市衛生局長照科表示,居家服務內容包括備餐、協助沐浴、陪同外出、家務協助、陪伴等服務,且以照顧個案爲主,少數民衆誤解居家照服員服務內容,甚至把他們當成外傭、家政婦,提出超出長照服務業務外的需求,如打掃全家、爲全家備餐,更甚者還有要求幫忙喂狗養貓等服務這些都已逾越長照居服業務。

臺中1名6旬身障男子,近日受傷住院治療後返家,卻抱怨申請不到照服員,無人照顧,衛生局任其自生自滅。

衛生局表示,該個案2017年申請長照居家服務迄今,經瞭解,他經常要求照服員,打掃陽臺、幫忙整理花園、喂貓等非居服內容業務,期間多次與照服員起衝突,也到衛生局調解,其居住地29個居服單位都曾提供過服務,皆因爲個案不合理要求造成媒合困難,衛生局目前仍積極盡力媒合單位提供相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