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私校增設學生董事 大學生抗議:修私校法別打假球
▲全國大學生私校改革聯盟抗議惡修私校法。(圖/記者蕭玗欣攝)
立法院上月初審通過「私立學校部分條文修正案」,13日進行朝野協商,全國大學生私校改革聯盟等教育團體一早就在立法院門外抗議,認爲該修正案未正面迴應「納入勞工董事」、「董事會公開透明」等訴求,連設置公益董事都有諸多門檻,呼籲支持增設勞工董事、學生董事,推動私校真改革。
立法院教育委員會30日初審通過「私立學校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補助額超過6千萬元以上的私立大學,需增設至少一名的公益董事。全國大學生私校改革聯盟表示,公益董事設立門檻過高,等於形同虛設,也未納入勞工董事和董事會公開透明原則,根本是打假球。
全國大學生私校改革聯因此提出五點訴求:
1. 私立大專院校全面適用「派任公益董事」。
2. 私立大專院校應全面增設董事會增設學生董事、學生監察人。
3. 私立大專院校應全面增設董事會增設勞工董事、勞工監察人。
4. 私立學校董事會應公開成員名單、組織章程、捐助章程、財務資訊及會議記錄,以昭公信。
5. 私立大專院校董事連任以「一次」爲限,董事會同血親、姻親之比例不得高於五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