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搖哥」強制送醫案 法官裁定打臉:程序不合法
▲網友1日晚間目擊搖搖哥已回到政大校園附近。(圖/網友葉奕麟提供,請勿隨意翻拍,以免侵權。)
政大「搖搖哥」丁男遭警方及北市衛生局強制送醫,引起社會各界議論。臺北地方法院法官2日下午裁定,根據證詞難以斷定搖搖哥是否有傷人或傷害自己的疑慮,但強制送醫明顯違反當事人的意願,不符合相關法規規定,在程序上有瑕疵應立即釋放,且衛生局不得聲明不服。
搖搖哥上月31日遭北市衛生局人員及員警強制送醫,雖然曾經同意接受治療,但昨日(1日)在北市聯醫鬆德院區與法官視訊時表明,自己沒有傷人也不想住院,隨即在當日晚間7時許出院返家。
雖然衛生局強調是經由專業人員評估纔會這麼做,但臺北地院2日下午裁定,根據相關人士的證詞,實在難以斷定搖搖哥是否有傷人或傷害自己的疑慮,不過,他應訊時表明自己不想住院,相關單位卻違反他的意願強制送醫,此舉不符合精神衛生法第32條規定,在程序上有瑕疵應該立即釋放,且衛生局不得對此聲明不服。
此外,搖搖哥的鄰居曾表示,他雖然外表看起來可能會讓人害怕,但只是有時候又跳又搖或比手畫腳,動作太大會嚇到人之外,平常就只是單純在附近走動,20幾年來都沒有傷害過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