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椎疾病、過勞肥是否可納入職業病?國家衛健委迴應
央廣網北京4月25日消息(記者 雷妍)工作壓力大、焦慮、久坐久站、長期伏案等工作方式都給從業者的健康帶來了不同程度的損害。“壓力肥”、腰背痛、頸椎病……這些疾病常常被調侃爲“當代職業病”。這些疾病是否能納入到職業病範疇?國家衛生健康委職業健康司副司長、一級巡視員王建冬權威解答。
王建冬介紹,根據國際勞工組織有關規定和世界通行做法,職業病一般都是有法定定義。按照我國有關規定,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而引起的疾病。
“這裡有三個要素,一是勞動者必須是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二是在職業活動中,三是接觸有毒有害物質。”王建冬說,但滿足這三個要素,也不一定可以定義爲職業病。要在職業病目錄當中,才能稱爲職業病。我國職業病目錄是2013年公佈的,現行的職業病目錄有10大類132種,這132種疾病纔是我們國家的法定職業病。也就是說,法定的職業病必須具備上述四個要素。
職業人羣中,大家常說腰背痛、頸椎病、長期站立導致的靜脈曲張,這些疾病有可能是因爲工作當中的不良工作方式或者不良坐姿引起的,但是也有可能是我們生活當中不良的生活行爲方式造成的。
王建冬介紹,這些疾病一般統稱爲工作相關疾病,它既與工作相關,又與生活相關,可能還與其他因素相關。從關聯程度上來看,法定職業病是從工作相關疾病中遴選出來的,易於進行職業病歸因診斷並納入職業病分類和目錄的疾病。就是說,我們的132種疾病,是工作相關疾病當中的一部分,易於進行職業病歸因診斷,而且是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引起的疾病,這是工作相關疾病、職業病的區別和聯繫。
“社會各界高度關注目錄的調整工作,期盼擴大病種,更多地把職業人羣在職業活動中得的疾病納入到職業病分類和目錄中來。”王建冬表示,2020年以來,國家衛生健康委組織有關單位開展了調整的相關前期研究,瞭解國外和國際勞工組織目錄制定的進展情況,通過走訪用人單位、走訪職業病診斷機構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有關部門和專家會商,聽取各方面對目錄調整的意見,在此基礎上組織專業機構研究編制了擬新增病種的診斷標準,目錄調整工作正在按照程序加快向前有序推進。
“新增的職業病病種要和我們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聚焦重點職業人羣,補齊現行目錄的短板。”王建冬強調,制定或者調整職業病分類和目錄,都是爲了預防。納入目錄的病種,用人單位應當依法落實相應的職業病危害預防控制責任,做好勞動者職業健康管理,最大程度避免或者減少勞動者罹患職業病。沒有納入職業病分類和目錄的工作相關疾病,重點是鼓勵用人單位爲勞動者定期開展健康檢查,改善工作環境和條件,開展勞動者健康指導和健康管理,做好工作相關疾病預防知識的科普宣傳,提升勞動者防病意識和防病技能,實現不得病、少得病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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