燁聯、燁輝擬併購「老牌鋼鐵廠唐榮」 公平會列關鍵原因再度否決

▲燁聯鋼鐵成立於1988年12月,爲臺灣唯一擁有鍊鋼、熱軋及冷軋完整製程的一貫作業不鏽鋼廠。(圖/翻攝自燁聯鋼鐵官網)

記者楊絡懸/高雄報導

義聯集團旗下燁聯(9957)、燁輝(2023)去年8月再次提出擬併購老牌鋼鐵廠唐榮(2035),不過公平會19日最新決議指出,因限制競爭的不利益大於整體經濟利益,也就是併購後的負面影響大於正面效益,依《公平交易法》規定禁止結合。這也是公平會自2009年5月禁止義聯集團併購唐榮後,再度否決的結合案。

公平會表示,燁聯、燁輝主張擬取得唐榮最多48%股份,共同經營唐榮及控制唐榮的業務經營或人事任免,而依法提出結合申報,公平會除了以函詢方式徵詢意見,並召開座談會,邀集主管機關、學者專家、競爭同業、下游業者及相關機構等充分討論,廣納各界意見。

不過,公平會認爲,燁聯、唐榮均以不鏽鋼平板爲主要產銷產品,彼此爲市場上的主要競爭對手,加上雙方加總市佔率超過5成、爲高度集中市場,且考量唐榮主要以供應國內需求爲主、報價相對較低,結合後無法排除雙方調漲價格的可能,唐榮也無法扮演價格牽制的角色,在市場上減少1家競爭業者的情況下,將使下游業者無議價談判空間,更無抗衡力量,具有顯著限制競爭的不利益。

▲唐榮鐵工廠創建於1940年,是當時南臺灣最大民營事業集團,1962年由臺灣省政府接管改爲省營事業機構,2006年公股釋出完成民營化。(圖/ETtoday資料照)

雖然燁聯、燁輝主張結合後,可達到設備互補、資源整合等整體經濟利益,但經公平會彙整各界意見,均認此案對整體產業並無實質提升效果、難有正面助益,且唐榮並不同意結合。

因此,燁聯及燁輝爲達成整體經濟利益作出的資源整合、改善績效措施等,恐將難以實行,此併購案的整體經濟利益不明顯,且將顯著減損我國不鏽鋼平板市場的競爭機能。公平會依《公平交易法》第13條第1項規定禁止結合。

針對此事,燁聯總經理蘇裕昆、燁輝助理副總經理田文中聯合迴應,待收到公平會正式函文後,再研擬後續因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