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態有機肥倒農地 花蓮環保局:農友使用不當

花蓮縣環保局向環保署申請2套廚餘高效處理系統,設在鳳林鎮環保科技園區,處理縣內家戶廚餘,並將轉化後的土壤改良劑提供農友使用。(花蓮縣環保局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花蓮縣環保局因應禁止廚餘養豬政策,向中央爭取廚餘高效處理系統,委由業者代操作,消化縣內家戶廚餘,並將處理轉換生成的固、液態土壤改良劑提供農友使用,不料爆出業者將大量廚餘傾倒園區旁農地,雖然環保局稱是農友使用不當,但經縣議會具狀告發、檢調着手調查,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環保局防範未來重蹈覆轍,已加強稽查農民使用情形,並依相關法規處理。

環保局廚餘高效處理系統設在鳳林鎮環保科技園區,全縣每天產生近20噸家戶廚餘,透過設備分選、瀝水、粉碎、擠壓、攪拌、加入超效生物還原粉菌種後,24小時內會腐熟發酵,處理後的生活廢棄物轉換爲固、液態土壤改良劑,供農民登記領取。

環保局去年底公開招標,由李姓廚餘業者得標,今年7月中旬,卻爆出業者疑將大量廚餘倒在園區旁由詹姓農友向國產署承租的農地,引起譁然。環保局解釋是農友爲改良貧瘠農地,將申請的大量液態有機肥囤放在田中,因使用不當,導致臭氣沖天。

因多位議員接獲檢舉赴現場勘查時,發現囤放廚餘地點已被用土填平,全案陷入羅生門,縣議會向花蓮地檢署告發,經檢方初步調查,李姓業者因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遭收押,同案被告詹姓農友10萬元交保,處理廚餘的李姓廠長及李姓業者的陳姓友人均以5萬元交保。

因全案涉及重大環境污染問題,也引起監察院關注,監委陳景峻、浦忠成赴現場勘查後,將釐清環保局有無行政疏失,並擇日公佈調查結果。

環保局指出,事件爆發當下,便主動將相關資料與事證提交縣府政風處及檢調自清,儘管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但爲防止再有同樣事情,將在環科園區出入口設置監視系統監控,每天勾稽出入車輛,並要求農友簽訂申請土壤改良劑相關切結書,待人員至現場評估土地狀況後纔開放領取,且使用後也會定期追蹤,如有違規將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