刈包有蟑螂蛋?臺中女PO文公審店家 下場慘了

刈包有蟑螂蛋?餘女PO臉書網路,被法官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示意圖/shutterstock)

中市餘女去年2月在臉書社團貼出4張刈包照片,質疑「割包中之黑色不明物體爲何?」,被管理者刪文,再次貼照,公佈店名,並指出「加蟑螂蛋?」,「刪除了,是不想對消費者負責嗎?」,質疑「我們吃下肚的都是什麼?」等語,店家驚見後報警查獲。法官依網路散佈流言損害他人信用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34歲餘女去年2月6日在有3萬多人成員的臉書社團「龍井之鄉」,貼文「割包中之黑色不明物體爲何?」,並上傳4張刈包照,引網友震驚回覆「蟑螂蛋」、「很像那個蛋」等語。

社團管理者認爲餘女不應網路公審,建議向店家反應而刪文,餘女再次貼照,並上傳「加蟑螂蛋?不刪我覺得還好,刪除了,我覺得是不想對消費者負責嗎?我們吃下肚的都是什麼?,是嗎XX刈包」等文字,並寫出店名,經該店家發現報警。

餘女辯稱,她吃到東西纔在臉書貼文,只是要告訴業者有蟑螂蛋,她不知道如何聯絡店家,先拍照後將刈包丟掉,刈包是同事買的,她沒有影射,確實是蟑螂蛋;又辯稱吃了安眠藥,說的不是告她的店家。

檢警勘驗照片,刈包中有黑色橢圓形物體,但無法證明是蟑螂蛋及向該店購買,且餘女不提供購買人資料,也不願警方去查訪。

法官以餘女使用網路無礙,追查店家聯絡方式並無困難,利用網路指摘刈包有蟑螂蛋的行爲,讓網友對店家有食物不潔、衛生環境不佳及漠視消費者權益等觀感,貶損名譽及商譽信用。犯後又否認犯行、未和解,依網路散佈流言損害他人信用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