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該修的公益信託法 一道難解的習題 修法牛步 關關嚴防公益信託控股化

根據《財訊》報導,討論多時的《公益信託專章修法》草案,終於在11月上旬進入立法院一讀程序,不過信託業者卻憂慮未分級管理,恐扼殺公益信託發展。(圖/財訊提供)

《財訊》報導指出,在歷經2016年到2019年朝野立委至少5個版本的提案、2020年監察院出具公益信託調查報告後,今年4月行政院終於通過《信託法》公益信託專章修正草案,修法重點包括明定設立時條件、財產類型及運用計劃、設定年度公益支出比率、強化監督與資訊揭露等,並於11月上旬,與立委郭國文、高嘉瑜等各方版本一起進入一讀程序。

自1996年《信託法》實施以來,相關條文僅17條的公益信託專章就未曾被檢討修正,因此在《財團法人法》頒佈、監理趨嚴後,有心人士就轉而將自家公司股票捐贈成立公益信託,以規避遺贈稅和所得稅。

歪風不可長 朝野均推修法

根據《財訊》報導,但實際上基金的公益支出,不是佔比極低,就是左手捐右手、又回到自家基金會口袋;甚至先以少數現金成立公益信託後,再加碼捐贈大量未上市櫃投資公司股票給公益信託,形成多層控股架構,實質卻能掌控集團上市公司的股權,形成「假公益、真避稅、真控股」的歪風。

公益信託原爲鼓勵民間捐助社會公益,而得適用租稅優惠,門檻較低、設立簡便,頗有「簡易版財團法人」的意味,但這扇立意良善的方便之門卻助長生態愈形扭曲。

截至今年第3季,光是公益信託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公益信託基督教中華信望愛基金等前六大公益信託的財產規模就超過600億元,佔整體比率超過83%;而其餘200多個公益信託規模則幾乎都在1億元以下,數量和規模都逐年減少。

2018年《財訊》曾撰文直指財團搬弄公益信託的四大手法,甚至利用公益信託買媒體、競標5G頻譜,卻仍享有免稅優惠,引發輿論熱議。也有多名立委推動修法,卻未能於當屆完成3讀,屆期不續審,延至本屆第4會期才重新提交。能否於本屆完成修法?「我們覺得變數還是很多,」信託公會秘書長呂蕙容坦言。

監管過嚴 扼殺中小型信託

呂蕙容表示,這次修法重點公益信託過去模糊之處,讓信託業者有所遵循,也強化了資訊揭露與監理,是相當值得肯定之處。

《財訊》報導指出,只是,前立委王榮璋原本提出的是依規模或違規風險,分級管理公益信託的概念,但這次行政院版本卻改採一致性管理,嚴格要求委託人、受託人、監察人利益迴避,營運成本大增。「要是銀行幫客戶成立公益信託,就成爲利害關係人,放款等其他業務條件就不能優於一般人,那乾脆都不做公益信託了,」呂蕙容擔心監管過嚴扼殺中小型公益信託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