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前高層 將轉黎智英案污點證人
據報,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以及前香港《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將會在黎智英案以污點證人出庭作證。(中新社資料照片)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前行政總裁張劍虹,以及前香港《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等7人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除了黎智英不認罪,6名涉案前高層昨於高等法院答辯,並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其中庭上透露包括張劍虹等人將在黎智英案的審訊作證,案件延後至黎案審結後答辯和判刑。據報,張劍虹及陳沛敏將會在黎智英案以污點證人出庭作證。
6名認罪被告依次爲張劍虹、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前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以及前社論主筆楊清奇。6人至今羈押超過一年,他們乘坐的囚車昨早由多輛警車護送抵達高等法院,法院外有反恐特勤隊警員荷槍實彈戒備。案件由3名《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根據《香港國安法》第29條,干犯勾結外國勢力罪可判刑3年以上、10年以下;罪行重大者可判終身監禁或10年以上徒刑。
6人承認案情指,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6人連同黎智英、《蘋果日報》公司、《蘋果日報》印刷公司及蘋果互聯網公司,一同串謀刊印、發佈、出售、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而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他們繼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以危害國家安全。
案情形容黎智英是案中「主謀」,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曾會見美國時任國務卿蓬佩奧,並與香港民主委員會會見美國參議員,尋求海外支持香港示威;又陪同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出席美國時任副總統彭斯的演講,與外部勢力保持聯繫。
黎智英在2020年8月被捕後,官司纏身,包括3件示威案、2020年煽惑他人蔘與六四集會案,以及欺詐科技園案,均已審結完畢。現只剩下違反《香港國安法》的案件,定於12月1日開審。法庭上月批准黎智英從英國聘用御用大律師Tim Owen作代表,香港律政司不服並多次上訴,但遭上訴庭拒絕批出上訴至香港終審法院的許可。
昨日香港終審法院網站顯示,香港律政司已直接向香港終審法院申請終極上訴許可,案件排期在週五(25日)上午10時開庭處理,預計時長一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