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四口登陽明山違法?時力提草案 5千山友連署反對

草案一過,一家四口到陽明山散步都屬違法。(圖/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時代力量黨團提出「國家公園登山活動安全管理條例草案」;山友痛批,根據內容來看,未滿5人不能投保登山險,一家四口去陽明山散步就算違法。反對草案的連署活動已破5千人附議,相關單位須在11月22日前回應。

草案提議,到國家公園登山須有急救證的領隊、投保登山險及攜帶定位功能器材。種種限制引起山友抗議,在國發公共政策參與平臺發起連署反對。

▼登山險只有團體保險,未滿5人不能投保。(圖/記者季相儒攝)

連署指出,時力提案、臺中市南投縣登山管理自治條例都無法降低山難發生的目標,只有上對下的管制和對人民的處罰,如果相關草案通過,「禁止自行闢路」等於不讓人民走進荒野,不能離開山徑20公尺,「上廁所都算違法」;現行登山保險需要超過5人,個人無法投保;領有救護證書、攜帶規定裝備也不一定能減少山難。

連署呼籲,問題出在沒有發展山域救護系統,「城市可以請救護車消防隊山區就是浪費國家搜救資源」,政府繼續以限制和處罰的模式,只是違反與自然共存的世界趨勢消極面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