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廚師起衝突 1把水果刀刺殺2名同事

宜蘭吳姓廚師同事口角互毆後,持水果刀刺傷同事,連來救人另一同事也被殺傷,宜蘭地方法院審結判吳姓廚師共6年徒刑。(圖/記者遊芳男攝)

記者遊芳男/宜蘭報導

在同一家遊藝場工作的吳姓廚師,與李姓、黃姓男子因工作鬧的不愉快,吳男李男爆發口角互毆,吳男氣不過,酒後去超市買了一把水果刀,回到遊藝場後,朝李男胸部腹部猛刺,黃男聽到李男呼救欲奪刀搶救,反遭劃傷腹部,兩傷者送醫均倖免於難。宜蘭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殺人未遂、傷害罪,判吳姓廚師6年徒刑。判決書指出,58歲吳姓廚師與李姓、黃姓男子在宜蘭礁溪同一家遊藝場工作。2018年9月12日凌晨1時許,吳男與李男在遊藝場的廚房內,因工作細故爆發口角,吳男遭李男打傷。吳男事後報警處理並至醫院包紮傷口後,但心有未甘,酒後跑到附近一間超市買了1把長20公分的水果刀,2018年9月12日凌晨3時許,折返遊藝場附近防火巷,襲擊李男,持刀朝李男胸、腹部連刺2刀,造成李男胸腹部穿刺傷。當時聽到李男呼救聲的黃男,發現吳男正要對李男再刺第3刀,黃男衝上前阻擋並企圖奪下水果刀,兩人互搶刀時,黃男腹部被水果刀劃傷,腹內器官受傷、體腔開放性傷口,吳男見狀立刻拔腿逃逸,受傷的李、黃兩人,被緊急送往羅東聖母醫院及陽大醫院搶救。經搶救,李男左胸、左腹各有撕裂傷5×2.5 及6 ×2.5 公分,傷口相當深,而出面搭救的黃男傷重,到院後一度發出命危通知,經搶救才逃過死劫。吳男落網坦承犯案,但法官認爲,吳男接連近距離攻擊李男重要部位,從其傷勢研判,當時吳男用力甚猛,行兇後見李男受傷,不僅沒有施救,還一再舉刀刺殺,有殺人犯意。另,吳男供稱,當時他喝醉酒,他與黃男並無恩怨,也無意傷害黃男,黃男出手搭救李男時,雙方爭搶水果刀纔不慎劃傷黃男,隨後他立刻逃逸,法官認爲此部分犯傷害罪。法官認爲,吳男持水果刀殺害李男及傷害黃男,所爲殺人未遂與傷害犯行,犯意各別,行爲互殊分論並罰。另吳男雖坦承犯行,但未與2名被害人達成和解,過去有妨害自由、詐欺及妨害公務前科,殺人未遂罪部分判處5年6個月徒刑,傷害罪則判8個月,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