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地院10/31審林姿妙涉貪案 開放18人旁聽明申請報名
宜蘭縣長林姿妙等15人涉嫌貪污案遭宜蘭地檢署起訴,宜蘭地方法院排定10月31日召開準備庭。(吳佩蓉攝)
宜蘭地院9月1日電腦抽籤分案,排定10月31日上午9時在第6法庭召開準備程序庭。(民衆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宜蘭縣長林姿妙等15人涉嫌貪污案遭宜蘭地檢署起訴,宜蘭地方法院排定10月31日召開準備庭,地院今(24日)公告開放18人旁聽,明(25日)起至27日開放傳真申請報名,額滿爲止。
宜蘭地檢署依貪污、僞造文書、財產來源不明、洗錢等罪嫌起訴15人,其中,被告中有10人具有公務員身分,5人非公務員,非公務員當中有一人爲林姿妙女兒林羿伶;全案接續由宜蘭地院審理。
宜蘭地院9月1日電腦抽籤分案,排定10月31日上午9時在第6法庭召開準備程序庭,法院分案由刑一庭審理,即宜蘭地方法院院長莊深淵擔任審判長、陳錦雯任受命法官、程明慧任陪席法官組成合議庭。
宜蘭地院公告,31日開庭當天,被告15人、被告陪同者30人(1名被告得偕同2人),旁聽席開放11名記者進場,記者憑媒體所核發的記者證至現場報名換領旁聽證,法庭內禁止攝影、錄影、錄音。
延伸法庭旁聽席開放18位民衆申請進場,25日至27日以傳真方式向宜蘭地院報名(不開放現場報名),傳真後以電話向地院刑事紀錄科吳書記官確認有無收受報名表,電話:03-9252001#2206、傳真號碼:03-9252033。
民衆報名且獲通知旁聽者,於開庭日上午8時30分起至宜蘭地院1樓報到處之旁聽證發放處,憑國民身分證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核發附有本人照片的身分證明文件換領民衆旁聽證,旁聽證不得代領及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