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府前專員犯17罪 不法所得6500萬遭重判12年

宜蘭縣政府前專員許智信詐騙金額高達6500萬餘元,宜蘭地方法院今判處他12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李忠一攝)

宜蘭縣政府前公共造產專員許智信所犯的貪污、詐欺案,宜蘭地方法院今天(26日)宣判,許智信所犯的17罪,法院合併判處12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可上訴。

法院指出,許智信從2020年2月到去年9月,負責縣府公共造產相關業務,是具有法定職務權限的公務員,又因許支援縣長室基層服務業務,對外彰顯是縣長秘書、助理、縣長團隊駐區宜蘭市專員等,代表或陪同縣長聯繫、瞭解基層、參與活動、即時反應民衆訴求等。

法院指出,許智信明知積欠高利貸無力償還,基於詐欺取財犯意,2023年1月至9月間,向多名被害人佯稱可供投資等方式詐欺,詐騙金額高達6500萬元。

法院認爲,許智信敗壞公務人員形象至巨,犯後矢口否認具有公務員身分,考量其各罪行爲、詐騙金額、還款情況等,應執行12年,褫奪公權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