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5.8萬元執行款已被法院執行,申請人卻至今未見錢!法官:案件搞混了,會盡快解決

(原標題:一年前5.8萬元執行款已被法院執行,申請人卻至今未見錢!法官:案件搞混了,會盡快解決)

“每次去法院要執行款,不論是領導,還是工作人員,都很熱情,但已經執行的執行款就是拿不到手。”

10月22日,安徽五河縣的任先生無奈地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他的5.8萬元執行款到五河縣法院已經一年了,至今難以到手,不知道還要往法院跑多少次,問題才能解決。

圖爲五河縣法院(資料圖)

客戶拖欠酒款不付,賣酒人將對方起訴到法院

“我今年62歲,之前在五河縣一家酒企工作,後來辭職從事白酒銷售工作。”

任先生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他是安徽省蚌埠市五河縣人。2015年2月,通過熟人介紹,他認識了鄰縣泗縣(安徽省宿州市下轄縣)一家企業的法人代表和部分股東。

“2015年2月12日,我與泗縣上述企業簽訂了一份白酒買賣協議。協議約定:對方購買我某個品牌的白酒5000箱,每箱價格132元。合同簽訂之日,對方支付定金3萬元,第一批貨到支付22萬元,餘款2015年4月底支付20萬元,5月底前全部付清。違約按日千分之一支付違約金。”

任先生介紹,合同簽訂期間,中間人鄧某、王某作爲擔保人在合同上籤了字。合同簽訂後,他將4986箱白酒交付給對方。對方既沒有支付定金,也沒有按約定付款,僅分兩次支付4萬元。期間他多次催要欠款618152元,對方一直沒有支付。

“無奈之下,2015年底,我將對方起訴到了五河縣法院,請求法院依法判決對方支付我剩餘酒款61萬餘元。”

任先生說,2015年12月13日,五河縣法院一審判決泗縣某企業支付他貨款61萬餘元及違約金,擔保人鄧某、王某對還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一審宣判後,雙方沒有上訴,判決隨即生效。

任先生提供的勝訴判決書

判決生效後61萬酒款仍未要到,他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任先生說,官司雖然贏了,但對方拖欠的61萬餘元酒款依然沒有支付。幾個月後,他申請五河縣法院強制執行。

“案件中的擔保人王某是公務員,五河縣法院的執行方案是凍結王某部分工資,按月扣除,衝減貨款和利息。”

任先生稱,最初幾年,執行工作由五河縣法院執行法官程某負責。

“程法官和同事每年都要去一趟泗縣,辦理凍結、劃轉手續,執行款先由王某的工資賬戶劃轉到五河縣法院執行局賬戶,再由執行局賬戶打到我的卡上。”

5.8萬元執行款到法院一年,當事人仍未拿到手

任先生稱,執行剛開始那幾年,他每年都能按時收到五河縣法院轉來的數萬元執行款。2022年,他收到執行款的時間比程某通知他的時間晚了四五個月。

“我知道法官工作很忙,所以當時並未在意。”任先生說,令他沒有想到的是,2023年11月下旬,程法官通知他說當年度的執行款5.8萬元已經執行到位,但他卻遲遲未收到法院轉賬。

“從2023年11月至今,我多次聯繫程法官,問他什麼時候給我轉執行款。他一直說工作很忙,讓我等等,這一等就是一年。”

任先生說,一年來,他曾向五河縣法院執行局、紀檢部門及院領導多次反映此事,無論是法院工作人員還是院領導,對他都很熱情,但問題卻一直沒有解決。

“後來,我問五河縣法院執行局領導,到底是什麼原因導致我的執行款不能下發,執行局領導說,經查詢,執行局賬戶並沒有這筆款項,讓我聯繫程法官再問問情況。”

任先生說,聯繫程法官期間,對方始終承認錢執行回來了,肯定會給他,就是一直讓他等。

辦案法官:錢確實執行回來了,但案件搞混了,會盡快解決

任先生說,今年上半年,他獲悉程法官調到五河縣基層法庭工作,他的案子移交給其他法官辦理。

“今年8月,五河縣法院給我執行回本年度執行款5萬多元,但2023年度的5.8萬元一直沒有消息。”

任先生說,在此期間,他多次聯繫五河縣法院執行局負責人,詢問拖欠的5.8萬元執行款什麼時候才能給他。9月16日,五河縣法院執行局上述負責人回覆他:“正在督促辦理,快了!”可一轉眼一個多月又過去了,他的上述執行款仍遙遙無期。

任先生與五河縣法院執行局領導的短信記錄

任先生反映是否屬實?已經執行到賬的執行款爲何遲遲到不了當事人手中?

10月22日下午,五河縣法院曾辦理任先生執行案的程法官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任先生的案子法院正在辦理。

“2023年,任先生的執行款確實執行回來了,因爲工作原因,當時沒有備註,將任先生的案子款項和其他案子搞混了,錢被其他當事人領走了,現在我們這邊已經監督了,最近一兩天就能辦好。”

程法官稱,此次涉及任先生的執行款確實是5.8萬元,“我上一週才和任先生通過電話,給他說了,馬上會弄好的。”

10月22日下午,五河縣法院執行局相關負責人稱,任先生反映的具體情況他不瞭解,採訪要聯繫宣傳部門。

來源:華商報大風新聞 記者 佘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