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女友」系金ㄟ…3小時7200元只能牽手散步 男大生摟腰摸腿挨告
▲「一日女友」真的租得到,但是男大生做假女友有逾矩行爲仍遭起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CFP)
臺北陳姓男大生因爲好奇,上網花錢找人扮演「一日女友」,以7200元代價,約到大安森林公園散步3小時,陳男認爲2人談得來,氣氛不錯,順手摟了一日女友的腰,還摸她大腿,被害人當場拒絕推開,並傳訊給朋友,臺北地檢署調查後,30日根據LINE對話紀錄等證據,依強制猥褻等罪起訴陳男。
過去網路常出現徵求一日女友回家過年、一起參加喜酒等文章,大多被網友和媒體當成戲謔文看待,但真的有人從中看出市場商機,真的經營起相關事業,找臨時演員,依客戶需求扮演一日女友、一日男友、一日家人,還會製作價目表,供客戶參考。
▲網路上已經出現不少出租「一日女友」的業者廣告。(圖/翻攝網路)
年約20歲的陳姓男大生就是在2019年8月間,透過網路找到出租一日女友的業者,講好3小時7200元,並約在臺北市大安森林公園見面,陳男當天和假女友在公園裡牽着手散步,累了就坐在椅子上休息,滿滿粉紅戀愛的氛圍下,陳男試圖要摟腰遭假女友拒絕,又去摸人家的大腿,也被推開。
假女友不但在事發當下就傳訊告訴朋友,還在「通告」時間結束後,馬上跟公司回報並提告,公司除了立刻派人和陳男聯繫,陳男認爲對「女友」摟腰摸腿時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因爲業者拿出當初講好的價目表,寫明瞭只能牽手,且被害人已經明確表達拒絕仍被摸,檢察官調查後將陳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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