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兩嫁、活不過43歲」逼雙修 宮主性侵2女962次

▲圖爲示意照,無關本案。(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臺南報導

陳姓男子開設神壇自封宮主,以女信徒「一生兩嫁、恐罹患腫瘤、活不過43歲」等藉口要求「雙修」,2名女信徒分別被他性侵481次;陳男一審判刑20年,上訴後因部分證人證述不清,臺南高分院改判他13年徒刑

判決指出,陳男信徒有數十人,他以通靈、做法事等方式,展示不少令信徒視爲神蹟之事,信徒相信他爲神佛代言人,對陳所指神靈之事信任敬畏,唯恐不從必遭災禍

2004年2月,他對一名已婚生子的女信徒(以下稱A女)宣稱小孩會不斷生病事業婚姻不順,還會一生兩嫁、罹患腫瘤,必需進行男女交合性交(雙修),藉由神佛附身將身上濁氣排除;女方起初拒絕,但在陳不斷洗腦心生恐懼,同年4月遭陳強制性交。

總計自2004年6月起至2006年6月底止,陳男每個月有20天與A女雙修性交(扣除A女月經日數、拒絕日數、上夜班晚上不在宮內期間),次數多達481次

另外,2010年1月底,陳男對一名未婚女信徒(以下稱B女)誆稱她子宮長腫瘤,若不與他雙修,其身體父親家庭將災禍不斷,造成B女心生畏懼,遭陳性侵得逞;截至2012年5月底,B女遭性侵次數也多達481次,並曾經懷孕墮胎。

2012年6月間,陳男還對另一名女信徒「清理體內臟東西」,兩度藉機猥褻女方胸部。陳男一審被依妨害性自主、強制猥褻判刑20年,在強制性交部分,二審法官認爲有部分證述不清,改判他13年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