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聽判8年…強盜男失控翻桌「我什麼錢都沒拿到」 拿麥克風砸檢座、法警制止掛彩

內湖警方查獲涉強盜案3人,檢方依強盜罪嫌起訴。記者蕭雅娟/翻攝

王姓男子先前得知吳姓男子與陳姓男子有借貸糾紛,去年9月在臺北市內湖區糾衆持刀洗劫陳男,檢警介入後依強盜等罪嫌起訴,士林地院昨開庭審判,依加重強盜罪等罪判王男徒刑8年,王男當庭失控砸場「我什麼錢都沒拿到!」法官不排除依職權告發,法院研議中。

全案源於,吳男向陳男籤本票借貸,後續陳男卻稱貸款審覈未通過,旋即失聯,未歸還本票;吳男友人35歲王男知悉後,去年9月22日找來5名同夥到臺北市內湖區持刀押走陳男,搶走其揹包內11萬5000元及項鍊等,逼籤自白書稱自願交出財物,作爲欺騙吳男的賠償。

檢警介入將涉案6人查緝到案、依法起訴,士林地院昨開庭,依強盜等罪判王男徒刑8年,王男聽聞後當場失控,踹翻法庭桌子,拿麥克風砸向檢察官,被法警制止押回。

據悉,有法官事後在臉書貼文指稱,王男看法庭成員不慍不火才撒野,原想依職權告發王男毀損公物,簽呈都打好了,但資訊室檢查後說電腦和麥克風都沒壞,「這是我聽過最好的壞消息」,王男對檢察官丟擲兇器,造成法警掛彩,還好本案也判的不輕,夠王男在獄中好好反省。

對此,士林地院表示,針對法官依職權告發部分,目前尚在研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