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縣電動車專用車位數 縣府:預計2025年符合中央要求

交通部日前對外公告,要求公有路外公共停車場,須設置車位總數2%以上的電動車專用停車位。(吳佩蓉攝)

私有公共停車場也應儘速設置,以免未達標遭停業。(吳佩蓉攝)

交通部日前對外公告,要求公有路外公共停車場,須設置車位總數2%以上的電動車專用停車位;宜蘭縣政府交通處表示,全縣有37處縣有停車場,5285個停車位,預計在2025年中旬,完成131個電動車專用車位,可符合中央政策法定的目標。

根據交通部日前公告的「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公有路外公共停車場的專用充電停車位,應爲小型車停車位總數的2%以上,並達當地電動汽車登記數量的1/10;民營路外各公共停車場專用充電停車位,應設置1%以上。

由於交通部預計2025年實施「電動車位管理辦法」,將會有2年的額外緩衝期,屆時全臺各縣市的公有、民營路外停車場,都要完成增設一定比例的電動車專用停車位;若業者未依規定設置,經要求改善但未改善,將可停止該停車場部分或全部營業。

縣府交通處說明,宜縣有37處縣有停車場,5285個停車位,目前設有充電樁專用車位的,僅有礁溪國小地下停車場8個、中興文創園區停車場2個;未來2年,預計完成131個專用車位,所需經費2260萬元,可達到中央政策公有車位2%;而宜縣至今掛牌電動車457輛,車位也達到電動車登記數量1/10的要求。

交通處表示,公有充電樁建設所需經費,中央負擔79%,地方21%,縣府將依據「公共充電樁設置及區域充電需求評估計劃」,向中央爭取補助,同步發函至各鄉鎮市公所針對轄內公有公共停車場進行盤點,所需經費可透過縣府申請補助,而私有公共停車場也應儘速設置,以免未達標遭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