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藥養醫」亂象 醫院搶調劑慢箋
依據健保署規定,目前有100種疾病可領取慢性處方箋,病人可選擇到原開立連續處方箋的醫療院所,或任何一家健保特約藥局領藥。圖爲藥局藥師調劑處方箋。(本報資料照片)
近期有藥師在社羣媒體上發文控訴,鹿港基督教醫院鼓勵院內員工拿慢箋回來,可領取義工時數、換取獎金。也有民衆在北部醫學中心就診,院方竟以話術誤導民衆,要求病患第三次慢箋領藥須回醫院,才能掛號下次回診。藥師團體直言「這是不可取的做法」,並點出醫院「以藥養醫」已是公開的秘密,也就是透過調劑藥物賺取藥價差,呼籲政府應該強制分流,規定第二、三次慢箋在社區藥局領藥。
依據健保署規定,目前有100種疾病可領取慢性處方箋,病人可選擇到原開立連續處方箋的醫療院所,或任何一家健保特約藥局領藥。但基層藥師協會理事長沈採穎指出,有民衆在北部醫學中心就診,領取慢箋後,院方竟告知「第三次領藥須回醫院,才能下一次掛號」。她也曾聽聞醫師直接告訴病人「外面的藥和醫院的不一樣」,因此一定要回醫院領藥。
沈採穎表示,醫院用這些不當方式,讓民衆必須跑醫院領第二、三次慢箋,原因在於「藥價差」漏洞太大,也就是健保給付價格和藥品進貨成本的差價。日本花了20年才把藥價差降到10%,國內醫院「以藥養醫」已是公開的秘密,如果現在不做,距離真正的「醫藥分業」遙遙無期,政府應該強制規定慢箋第二、三次不要回醫院,須至社區藥局領藥。
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黃金舜表示,有些醫院爲了營業額,長期透過藥物賺取藥價差,手法就是把處方留在醫院、增加調劑量,甚至透過手段,例如要求病患第三次調劑必須回到醫院,再幫忙掛號,是不可取的做法,不應以此增加民衆的困擾。
不具名醫界人士分析,不論是醫院、藥局都有藥價差,許多藥界大老自己也開連鎖藥局。病人到哪裡去,哪裡就有藥價差可賺。藥界過去提出要求公立醫院強制釋出處方到社區藥局的訴求,醫院協會則提出建議,讓穩定的病患不必再分3次領藥,一次領完3個月的量,卻遭藥界反對,擱置至今。
北市鄭小姐因爲工作忙碌,老是忘記領取慢箋,延誤用藥導致過敏症狀加劇,她期盼不必再分3次領藥,讓病患更方便。但醫改會執行長林雅惠認爲,許多病患在多個科別就醫,領了很多藥,卻找不到地方諮詢,社區藥局的角色仍相當重要。
不只大醫院搶慢箋生意,也有社區藥局以「領藥送贈品」方式吸引客人。社區藥師私下透露,很多藥局都會這樣做,只是沒有人檢舉,走在法規的灰色地帶,常有新開幕的藥局送禮招致檢舉而觸犯《藥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