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週刊誣指前中市府官員自肥 今澄清道歉

《壹週刊》去年6月報導「看衰老胡、轉任文官1天搶退 、中市六首長自肥」,前市府官員提告,27日出版的《壹週刊》刊登澄清內容,並公開道歉。(盧金足翻攝)

臺中市府前法制局長林月棗與前勞工局長賴淑惠去年遭《壹週刊》報導「轉任一日文官、搶退自肥」,兩人不甘名譽受損,提出民事及刑事告訴,律師林瓊嘉今天(27日)表示,力爭公平正義,不能縱容媒體抹黑霸凌,《壹週刊》終於刊登澄清內容,並公開道歉,希望遲來的道歉,不只澄清事實,也還人格清白。

去年《壹週刊》報導前市府六名首長轉任文官一日,指爲六首長自肥,林月棗不甘名譽受損,憤而向法院提起刑事妨害名譽告訴,歷經法院近一年調查,釐清林月棗、賴淑惠被動調任一日參事,不是爲圖私利爭取,退休金未增加、當日薪資反而減少。

林月棗先生林瓊嘉表示,《壹週刊》不實報導,造成林、賴名譽受損,同意公開道歉,媒體罔顧基本人權的霸凌文化,已經不能納入言論自由的保護範圍內,即使是小蝦米,還是要鼓起勇氣爭取公平正義。

林瓊嘉說,最近媒體人李豔秋抗議被誣指爲A書女主角事件,引起很多人聲援,當初刊物不實報導,對一生奉公守法的林月棗和其他首長造成極大的傷害,堅持清白的努力,終於獲得澄清事實的機會。

林、賴兩人強調,名譽是公務員的基本尊嚴,如果沒有捍衛清白的勇氣,怎麼能展現依法行政的決心,呼籲媒體對新聞報導、事實陳述應詳盡查證、忠實客觀,不可隨意攻訐、杜撰,媒體有強烈的社會責任,否則獨家報導變毒家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