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10歲女童被性侵「懷胎32周」 法院駁回墮胎請求

印度強姦案頻傳,不少婦女站出來爲女權發聲。(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印度昌迪加爾(Chandigarh)10歲女童叔叔性侵,懷胎32周約8個月,但最高法院判她不準墮胎,因爲超過墮胎法20周的限制,而且2014年動過心臟手術醫院法官無法保障她的生命安全。據瞭解,印度墮胎法於1971年頒佈,女性在懷孕20周以上就不能墮胎,除非能證明胎兒危害母親性命或有遺傳問題

綜合外媒報導,女童平時喜歡繪畫,最喜歡的卡通是神奇寶貝,最愛的科目英文,3年前曾因心臟問題動過手術,但術後恢復狀況良好,讓她恢復活潑本性,與一般孩子無異,喜歡蹦蹦跳跳到處玩耍,直到近日被鄰居發現肚子隆起,一問之下才坦承,「叔叔性侵我5、6次了,但他叫我不可以說。」

性侵小女童的嫌犯媽媽哥哥事件曝光後,立即被逮捕,現在在獄中服刑小女孩的媽媽表示,「我們家不是富貴人家,我本身在當清潔工老公則是在當警衛。沒想到我哥哥會做出這種事情,之前他跟我老公在同一個地方工作,纔會常常來我們家作客。」

小女孩的家人發現後,向地方法院申請墮胎,「她才10歲,什麼都不懂阿。」希望法官能允許女童到醫院進行藥物人工流產,但隨後被因懷孕20周以上不能墮胎的規定駁回。根據印度政府醫學院附屬醫院(Government Medical College and Hospital,GMCH)的報告,小女孩如果這時候墮胎,恐怕造成生理上的傷害,而且她2014年還動過心臟手術,增加不少風險

▼女童只能將肚子中的小小孩生下來。(圖/達志/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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