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女師好崩潰 渣男不爽被分手 寄這個給她母親

男子在分手後心生不滿,竟然寄恐嚇信還有私密畫面的記憶卡,給女方母親。(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北一名男子與音樂教師女友分手後,竟寄恐嚇信及有女師私密照記憶卡,給她的母親,並嗆聲「給貴家長,高材生音樂女老師有婚姻狀況,就跟已婚男人做愛,甚至自拍裸照,相信應該很快的國小跟臺北桃園音樂界的人都會知道」。還把女師私密照傳給她的親友們,女師心生恐懼不堪受辱憤而提告。法官日前依法判刑3月。緩刑3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男子在分手後心生不滿,110年9月某日晚間,將寫好的恐嚇信跟存有音樂女師私密畫面的記憶卡,前往郵局將該封信件寄給女師的母親經營的音樂教室。

信件的內容指出,「給貴家長,信件內容非常真實,這是一位高材生音樂女老師傑作,她可以在還有婚姻狀況就跟其他已婚男人上牀做愛,而女老師可以爲了劈腿男人,堅持要離婚…(省略)相信應該很快的國小跟臺北桃園音樂界的人都會知道女老師對婚姻不忠誠出軌嚴重劈腿枉費當音樂老師」。

女師母收信件時嚇了一跳,趕緊通知女兒。沒多久,女師的親友們有陸續收到她的私密畫面,女師不堪被如此對待因而崩潰,難過之餘憤而提告。

法官審酌,男子在分手後,竟不思循以理性方式處理感情問題,竟恐嚇恫女師,所爲實非可取;信件及記憶卡內容均未外流,且男子坦承犯行,有悔意,並達成和解,女師也願給男子自新機會,衡量犯罪之動機、情節、手段、身分背景。日前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緩刑3年,並應於判決確定之翌日起1年內,向公庫支付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