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男下藥迷昏2女拍裸照 她醒後尿牀調閱監視器驚見駭人一幕

法官審理時,針對曉雲、阿晴二人的指控,林男一概坦承,並向法官他確實有趁曉雲昏睡之際、扯下對方胸罩拍攝照片,但對於下藥則矢口否認。(示意圖/ shutterstock)

新竹市一名林姓男子去年1月時邀請好友曉雲(化名)至其租屋處,趁機在熱湯下藥將她迷昏後狂拍上半身裸照而不知情。更惡劣的是,林男食髓知味,也用同樣手法對室友阿晴下藥,導致她瞬間趴臥桌上被載返住處開設下體裸照。隔天阿晴清醒見自己尿牀,心裡覺得有異,調閱監視後驚見林男下藥一幕,氣得立刻報警,警方事後纔在林男手機中發現曉雲裸照,法院審理後,將林男判8年徒刑。

根據判決書,曉雲於2022年1月15日至林男租屋處聊天,當時喝下對方遞來的一碗熱湯後昏昏欲睡,並強調,「是躺下去馬上可以睡着的那種程度,醒來已經是17日晚上,視線是模糊的,無法開車,所以再住一晚才離開」。不過曉雲仍不知昏睡當下慘遭林男偷拍私密照一事,直至7個月後另名受害者阿晴報警處理,警方循線找上曉雲,她方纔知悉林男的真正面目。

阿晴於庭上辯稱,指2022年8月19日時與林男相約至日料餐廳共進晚餐,至於如何返家,她其實沒有印象。阿晴表示,事後之所以察覺怪異,是因爲隔天早上起來發現自己尿牀,「身上沒有穿褲子只有內褲,視力模糊,太暈了覺得不對勁,但後來我體力不支又繼續回牀上睡覺,迷糊中我看見他(林男)傳訊息給我問我好點了嗎、要不要吃東西,我還開玩笑問是否對我下藥」。

針對曉雲、阿晴二人的指控,林男一概坦承,並向法官他確實有趁曉雲昏睡之際、扯下對方胸罩拍攝照片,但對於下藥則矢口否認;他強調,曉雲當天有喝酒,應是酒後昏睡。

新竹地院經審理,認爲林男與曉雲、阿晴均無男女曖昧,卻爲滿足一己私慾,無視彼此信任、不思尊重他人性自主權。法官審酌,雖然林男已與曉雲達成和解,另向法院提存100萬以示賠償阿晴,但她拒絕和解,最終一審依藥劑、強制猥褻2罪判處8年徒刑。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中時新聞網》提醒您: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佈、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佈、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着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