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琪網購「大麻製品」給寵物狗獲不起訴!律師曝關鍵原因
殷琪在國外誤買大麻產品被查獲,檢方偵辦後不起訴。( 中時資料庫 )
大陸工程、臺灣高鐵前董事長殷琪,去年5月爲舒緩愛犬情緒,在美國舊金山透過網路購買含有大麻成分的精油、膠囊給愛犬食用,並委由管家寄回臺灣,結果被海關、調查局驗出含有二級毒品大麻二酚(CBD),捲入運毒風波,今年3月獲高檢署不起訴確定,案件引發各界關注、討論,林智羣律師也提出3點不起訴原因。
林智羣律師分析,殷琪被不起訴,有幾個原因:
1.因爲她的說法(買藥品給狗吃)跟她提的證據(曾經被狗咬過)相符。
2.她是知名董事長,沒前科,這個也是檢察官會考慮的點(沒毒品記錄,應該不會去故意運毒),且她不缺錢。
3.她是用本名收貨(一般運毒都會租信箱,或用代號/假名)。
林智羣直言,不管大家怎麼看,沒前科+身分地位,確實可以在地檢署或法院獲得一些禮遇。不過那個禮遇還是建立在「你提供的說法」跟「你提供的證據」相符,有一定可信度的前提下;如果說法前後矛盾,證據沒辦法支持,董事長身分+知名人士,也不是金鐘罩。
林智羣強調,最後要提醒的是,網購真的要注意,特別是跨國網購藥品,你沒注意到那個成分(一般人根本有看沒有懂),就是會中招。運毒跟販毒是一樣重的罪,二級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三級7年以上有期徒刑,「現在毒品相關刑度都提高了,要爭取減刑緩刑真的很難,不是開玩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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