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全都是暴力 還縱火險害死他們!訴請免養無良父結果出爐
不滿印象中全都是暴力,還縱火險害死他們,訴請免養無良父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化名)遭一對兒女指控,在年幼時父親就常酗酒不工作,還多次閒賦在家,每次長達數月,家庭生活都仰賴母親兼2份工作,父親缺錢花時,多次偷竊甚至恐嚇母親討錢,還經常母子3人家暴,2004年父親喝醉大鬧打他們,更將他們趕出家門,母親最終訴請離婚。不滿父親未盡人父之責,因而訴請免除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阿國的兒女指出,父親每次酒後對他們母子言語恫嚇、暴力相向,導致他們與母親每晚都心生害怕到不敢睡覺。他們讀國高中時,父親仍持續有酗酒暴力習慣,2004年2月某日,父親又是酒後騷擾全家,動手毆打他們3人並趕出家中。
母親隱忍多年後,最終因不堪長期家暴,便於2004年離婚,他們的親權由母親任之,之後父親久未與他們共同生活,也未提供扶養費用。不料,2009年7父母因財務問題爆發口角後,父親竟在凌晨到他們的住處縱火,並經法院判刑確定。而阿國經法院合法通知並未到庭,也未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
阿國的前妻到庭證稱,當年結婚時阿國有工作,沒多久就沒工作,婚後工作有一天沒一天,沒有給孩子們的費用,常給3元要5元,離婚後阿國假借看小孩卻是來行竊,不然就是要借錢。甚至2009年7月,阿國跟她因機車所有權意見不同,阿國竟然就放火,整棟樓裡面住很多人,他們母子3人躲在後陽臺逃生才倖免於難。
法官審酌,阿國在一對兒女年幼時就未給付扶養費,離婚後也未曾扶養孩子們,且僅因與財務問題就縱火燒房子,堪認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甚至還對孩子們及他們的之直親血親,無故作出身體及精神上的不法侵害行爲,且情節重大。日前依法宣判,免除孩子們對阿國之扶養義務,核無不合,應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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