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個人債務協商 展延至年底
原本銀行受理展延期限將在今年6月底到期,金管會29日邀集銀行公會及銀行,協調延長信用卡及其他個人貸款的債務協處機制,受理期間延長到今年12月底。
協處機制適用對象,爲受疫情影響還款困難的民衆,範圍爲個人金融產品,包括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信用卡款項等。
信用卡帳單應付帳款得申請緩繳三至六個月,緩繳期間免收違約金及循環利息。其他個人貸款方面,本金或利息亦可申請展延三至六個月,展延期間免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申請不以一次爲限,且展延期間個人信用紀錄不受影響。
金管會強調,民衆如確實受疫情影響且還款有困難者,可在受理期限,即今年12月底前嚮往來銀行提出申請,已申請過展延的民衆,如果仍持續受疫情影響者,也可在今年12月底前再次向銀行提出申請。金管會希望銀行協助客戶恢復疫後正常經濟運作,客戶也要珍惜自己的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