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車帶出國10天 LV包女:我犯什麼法?有那麼嚴重?
廖姓女子違規將桃園機場的嬰兒車帶到大陸深圳10天,她22日晚間返抵國門,手上提着LV包強調,自己是第一次使用不懂相關規定,還嗆媒體說「這有什麼問題嗎?有這麼嚴重嗎?」
廖女12日向機場櫃檯借用嬰兒車,被服務人員告知只能在機場非管制區內使用,且不得隔日借用;櫃檯當晚發現嬰兒車未歸還,連絡廖姓女子,竟得到「我人已經在深圳了,嬰兒車一星期後回臺灣再還」的答案,讓他們相當傻眼。
對此,廖女澄清自己是第一次租借嬰兒車,以爲可以使用到登機前,但登機時卻不知道要怎樣歸還,地勤人員就幫忙把嬰兒車打包帶上飛機,後來雖然有接到通知,但她人在深圳只能等回臺灣處理。她在面對媒體詢問時還一度面露不耐地說,「我犯了什麼法?我爲什麼要回答你?你是誰啊?出示證件啊!」
據瞭解,桃園機場爲服務旅客,在第1、2航廈櫃檯都設有免費出借嬰兒車服務,只要憑身分證都可以租借24小時,但僅限非管制區的大廳內使用,這也是機場頭一遭遇到有人帶出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