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揮拳毆婦還嗆「我民政府州議員」!警搬3字反擊…男嚇改口:自由業啦
「臺灣民政府」再惹爭議!臺南一名56歲的吳姓男子因不滿「民政府黨員」在辦公室內吃便當,竟憤怒揮拳痛毆林姓婦人,因此挨告傷害罪嫌;但當警方進行筆錄時,吳男卻囂張嗆聲,「我是臺灣民政府州議員,你放尊重點!」不料警方聞言後秒反擊「這裡是臺灣,如果你要以民政府議員身分筆錄,可能會涉內亂罪喔!」嚇得吳男一秒軟杆,乖乖在職業欄上填上「自由業」。
▲臺灣民政府又惹事端,涉嫌傷害的吳男進警局錄製筆錄時還囂張嗆聲「我是州議員」。(資料照/記者林悅攝)
臺灣民政府惡名昭彰,自2008年成立以來頻頻爆出爭議,今年5月發起人林志升等7名高層還因涉嫌詐騙吸金高達3億新臺幣,因而遭到桃園檢警攻堅逮捕;除了涉詐外,臺灣民政府還擅自將「首都」設在桃園,不但發放民政府身分證、護照、車牌等,還自組180人「黑熊部隊」,種種荒腔走板行徑令人哭笑不得。
▲臺灣民政府發起人兼秘書長林志升,今年5月時因涉嫌詐騙吸金而遭逮。(圖/東森新聞)
在林志升等高層遭逮後,臺灣民政府低調沉寂了一陣子,怎料近日又再傳出爭端。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臺南警方接獲一名林姓婦人控告,指稱自己是臺灣民政府黨員,日前中午在辦公室內吃便當時,遭到另名吳姓男子以三字經飆罵,對方甚至還揮拳打人,事後林婦憤怒提告吳男傷害,爲自己討回公道。
警方獲報後依法傳喚吳男到案進行筆錄,並詢問案情緣由,但吳男走進所內時氣焰相當囂張,還告訴員警「我可是議員身分,你們放尊重點!」現場員警聞言後一頭霧水,根本沒印象臺南有這位如此面生的議員,立即反問「是哪裡的議員?」吳男這才表示「我是臺灣民政府指派的州議員!」
警方萬萬沒料到吳男的回答竟會如此荒謬,但當下仍是善盡提醒責任,告知吳男這裡是臺灣,並非是臺灣民政府,倘若堅持以「州議員」身分進行筆錄,恐怕會涉及內亂罪,最輕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吳男聽聞後臉上得意的表情馬上嚇得無影無蹤,氣焰也立即收斂,乖乖地在筆錄的職業欄位填上「自由業」。警方在訊後也將吳男依傷害罪嫌函送法辦。
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100條,「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着手實行者,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預備犯前項之罪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第101條也規範,「以暴動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預備或陰謀犯前項之罪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臺灣民政府自組黑熊部隊,死忠支持者也堅信「這纔是唯一合法政府」。(圖/翻攝臺灣民政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