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警查緝毒品案 意外查獲受傷穿山甲
新北市警方昨前往萬里區查緝毒品案,在曹姓男子住處意外查獲一隻受傷穿山甲,他辯稱是其飼養的狗於幾前天從屋外叼回。警方當場連繫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動保人員到場協助及安置,警詢後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隆地檢署偵辦,並函送動保處依法裁罰。
新北市海山警方昨天下午3時許,持搜索票前往萬里區加投路段山區查緝毒品案,在查緝對象曹姓男子(38歲)住處雖未查獲毒品,卻意外查獲一隻受傷穿山甲。
曹男辯稱,該穿山甲是其飼養的狗於幾前天從屋外郊區叼回。警方當場連繫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動保人員到場協助,經初步診斷該穿山甲有不明原因導致骨折等多處挫傷,並有脫水的情形,已送至臺北市立動物園協助醫療。
新北市動保處表示,穿山甲爲保育等級二之珍貴稀有保育類野生動物,獵捕穿山甲已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應予保育,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或爲其他利用。違者將依同法第41條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
新北市海山警方昨前往萬里區查緝毒品案,在曹姓男子住處意外查獲一隻受傷穿山甲。記者王長鼎/翻攝
新北市海山警方昨前往萬里區查緝毒品案,在曹姓男子住處意外查獲一隻受傷穿山甲。記者王長鼎/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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