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哭鬧 父掐頸、棉被悶頭教訓

洪姓男子不堪剛出生的兒子吵鬧,竟拿棉被悶頭,還用手掐頸,遭太太報警提告。高雄地檢署認爲,男嬰身上無傷,洪男掐住他脖子僅1至2秒,社工介入後也改善關係,最後處分不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洪姓男子不滿10個月大的兒子吵鬧,竟拿棉被悶頭,還用手掐頸,太太在外打開監視器驚見丈夫失控舉動,衝回家阻止憾事發生,事後報警提告。高雄地檢署認爲,男嬰身上無傷,洪男掐住他脖子僅1至2秒,社工介入後也改善關係,最後處分不起訴。

洪男與陳姓女子育有1子,男嬰去年5月誕生後,時常因不明原因哭鬧。今年3月某天陳女有事外出,打開住家監視器,竟看見洪男竟然拿着棉被蓋住男嬰的頭,男嬰還痛苦揮動小手掙扎。

陳女見狀嚇個半死,立刻衝回家,打開家門,發現男嬰躺在牀上大哭不止,當下質問洪男剛剛在做什麼。洪男表示,睡着後一直被男嬰吵醒、很不爽,只是想制止他。

洪男的恐怖行爲不只一樁,某次還被陳女看見,用手圈住男嬰脖子,陳女嚇得衝上前將洪男的手撥掉,兩人當場大吵一架,男嬰阿嬤出面勸阻,洪男仍不滿說「小孩太吵」,恐嚇要「帶去小港的墳墓丟棄」。

陳女不堪壓力,擔心兒子日後會再慘遭毒手,決定報警提告恐嚇。檢方調查後發現,洪男並無傷害事實,如果真要下毒手,當時應是持續悶住或掐住男嬰脖子,但洪男並沒有這麼做。

經查男嬰身上沒有任何傷痕,洪男也辯稱當時他只有拿枕頭蓋住男嬰1、2秒,掐住男嬰脖子也只是用雙手圈住,沒有用力。檢警判定洪男只是無法適應新生兒的哭聲、打擾他的作息纔會失控,只是情緒管理欠佳,行爲僅止於警告,沒有致人於死的犯罪意圖。

此外,經過社工介入輔導,洪男的行爲已明顯改善,較有耐性且態度和悅,查無其他證據可證明洪男犯行,最後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