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彰檢性騷擾疑雲 竹檢「特殊部位」專人勘驗避爭議
日前彰化地檢署發生一起女檢察官遭控性騷擾案也引起司法界爲警惕,新竹地檢署檢察長王文德20日召集主任檢察官開會,要求檢察官勘驗要符合程序正義,避免發生負面新聞。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奕文說,會勘驗被告身體特徵做爲證據,一般以性侵害和妨害家庭案件居多,通常勘驗執行都由法醫或法警執行,檢察官、法官一般不會親自勘驗。
新竹地撿近日偵結幾件性侵相關案件,其中一件是被告被指證生殖器有「特殊配件」,由於需要勃起才能看到,偵辦此案的女檢察官也當庭請男法警將被告帶到房間,交待「一定要想辦法讓他勃起,把特徵拍照拍下來!」法警好不容易纔完成使命。
另一件有關婚外情的妨害家庭案,則是因人妻證稱被告生殖器旁有「特殊胎記」,檢察官與法官也同樣請法警協助勘驗。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奕文說,檢察官會勘驗被告身體特徵做爲證據,一般以性侵害和妨害家庭案件居多,通常勘驗執行都由法醫或法警執行,檢察官、法官一般不會親自勘驗。
林奕文進一步表示,身體特徵的確能視爲佐證犯罪的證據,只要勘驗確認、拍照存證即可,至於女性被告的身體是否要用手觸摸,如乳房等私密處有硬塊等特殊特徵,則要視情況判斷並請女法醫或女法警執行確認,除了極少數特殊或緊急案件外,檢察官一般情況是不需要親自動手勘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