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餘紙品碳排 獲全球首張查證聲明
永豐餘獲德國萊因TUV首張紙製品碳排放特性計算基礎查證聲明,圖左起爲國際氣候發展智庫執行長趙恭嶽、永豐餘投控董事長葉惠青、德國萊因TUV董事總經理王秀雲、歐洲商會理事長Giuseppe Izzo。圖/邱莉玲
永豐餘投控21日宣佈,與國際氣候發展智庫(ICDI)合作,首創的《紙製品碳排放企業標準》,經德國萊因TUV查驗產品符合性,獲得全球首張查證聲明。此標準將爲臺灣紙製品碳排放建立量化標準,接軌國際,並有助凸顯產品生物碳的特性,鼓勵生產者與消費者選擇具有生物碳的產品。
永豐餘投控董事長葉惠青指出,臺灣進入碳定價具體轉型時代,以自然爲本的減碳解方受到重視,森林是自然碳匯重要來源,木材、紙張與周邊產物都能發揮固碳作用,日益受到歐洲紙漿協會、美國農業部的重視。永豐餘長期以來以「糖」爲本的自然解方,已具體實踐在產品研發、廠區能源轉型及標準建立,走出不一樣的路。
有了這項企業標準,永豐餘將可提供生產者原料選擇,降低供應鏈碳排;消費者也可在市場上辨識同類型非生質內涵產品的差異,選擇友善環境的產品。
國際氣候發展智庫執行長趙恭嶽表示,永豐餘此項企業標準是全球首個紙製品企業標準,且獲得國際認證,將有助於在全球市場贏得先機。期許臺灣企業界持續參與碳排放制定,展現研究成果和相關產出,讓臺灣的方法學與解決方案,成爲世界標準。
此次,永豐餘選擇旗下中華紙漿花蓮廠生產的Paper Star A4多功能影印紙,做爲企業標準首件覈查產品,依此標準計算,該產品每公噸影印紙(不含包裝)從原料獲取到製造階段,所移除之溫室氣體大於排放溫室氣體242.61公斤。
整個生產過程所需能源,主要來自全臺唯一的木質素生質能發電系統,透過濃縮燃燒木質素產生蒸氣及發電,轉廢爲能替代化石燃料,達成減少碳排的效益。
永豐餘表示,此企業標準是依照歐盟造紙聯合會(CEPI)的計算方法論,透過歷史資料分析、生產現場數據及企業內部勘察等方法,全面評估紙製品生命週期各階段的碳排放與移除量。纖維製品本質爲生物碳的碳儲存載體,是淨零碳排的解方,計算「碳移除量」(如樹木生長時行光合作用)與「碳排放量」(如生產過程能源使用)的差異,產品碳移除量越大,對氣候影響越有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