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齒治療師撩7旬人夫 嗆正宮有孕在身!遭反諷:他沒能力放進去

30歲女治療師勾搭7旬人夫泡湯3次。(圖:shutterstock/達志)

桃園1名曾姓女子,發現70歲的診療師老公與1名30多歲的職能治療師劉姓女子過從甚密,甚至有一同泡湯的情況,被曾女抓包後,劉女竟誣告診療師下藥毆打和性侵,還以簡訊傳送自白書、懷孕證明恐嚇曾女,曾女因此提出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100萬元,法院判劉女應給付35萬元。可上訴。

曾女主張,他老公今年70多歲,竟遭身爲職能治療師之劉女迷惑,明知診療師是爲已婚人士,仍經常邀約去她住處幫她舒壓按摩、刮痧,現場會燃起精油進而催眠導引,使他老公的神靈受其所控,半夜還用訊息或電話向被告傳達愛意。曾女無意間發現後,便提醒老公不要再與劉女聯繫,避免受其催眠干擾。

詎料,劉女卻稱沒關係,她可以會同律師與她談判,還跟診療師說不能在桃園榮總看精神科,因爲會留下案底,並於晚上用訊息催眠後,要求其將對話紀錄刪除,並幫診療師申請另一組電話號碼,以便2人私下聯繫,藉此告知劉女排休的時間,要求診療師幫她按摩舒壓,且劉女因害怕留下聊天紀錄,大多都用撥打電話的方式聯繫診療師,反要求診療師用訊息迴應她。

2023年4月13日曾女發現他老公的手機定位在劉女住處,始查覺2人又重新搭上線,且已於同年3月23日、3月30日、4月6日共同前往礁溪泡溫泉3次,遭曾女發現後,劉女反誣告他老公下藥毆打和性侵(均爲不起訴處分)。劉女甚於同年月21日以簡訊傳送自白書、懷孕證明給兩造共同參與讀書會之學員,透過學員恐嚇原告,稱其懷孕並已取出胚胎,要驗DNA,要求原告出來面對云云。

曾女於事發前原擔任保母,照顧4名嬰幼兒,身負家庭經濟重任,然因被告之上開行爲致原告身心受創、胃痙攣、子宮及膀胱發炎,不斷有輕生的念頭,不得不辭去保母的工作。爲此,爰請求劉女賠償原告100萬元。

曾女的先生作證時表示,我差不多70歲、已沒有放進去的能力,除了曾以按摩棒放入被告體內外,2人並未性交,也不可能導致被告懷孕,因爲第一次被原告發現婚外情後,我與被告又偷偷換新的SIM卡用簡訊聯絡,後來學員把懷孕跟性侵的事情講給原告聽,被告把我換的新手機的電話傳給學和讀書會的人,我很生氣,就沒有再跟被告聯絡了。

法官調查,被告與原告老公交往期間共約8個月,2人過從甚密、數度單獨出遊泡溫泉,雖未有性器接合之性交行爲,然已有「以按摩棒插入陰道」的性交行爲,被發現後甚至想辦法繼續欺瞞原告偷偷交往,已逾越一般社會通念所能容忍朋友間應有份際之行爲,破壞兩造婚姻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不法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原告精神上自受有相當之痛苦,審酌被告侵害原告配偶權之方式及造成之結果,認原告向被告請求慰撫金35萬元,尚屬公允,應予准許。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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