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震樓器!男子被逼得10個月有家不能歸 怒告鄰居

不久前,

一則《上海一居民連開5年震樓器報復樓上!

鄰居:我們都是躺槍的》

的新聞在網絡上引起熱議,

無獨有偶,

記者近日又瞭解到了另一起

因“震樓器”引發的鄰里糾紛。

“我們被逼得有家不能歸,在外租房度日。”市民李先生氣憤地說道。

因爲鄰里矛盾,鄰居陳先生不但安裝了4個攝像頭直對李先生家,而且還使用震樓器製造噪音。

無奈之下,李先生將陳先生告上了法院,要求其拆除攝像頭並賠償自己10個月的租金損失。

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審理了此案,日前二審法院維持了原判決。

李先生和陳先生原來是上下樓的鄰居,因爲公共樓道通風等問題,雙方素有積怨,也由此開始了長達數年訴訟拉鋸戰。

李先生說,陳先生在三樓多處安裝攝像頭,鏡頭對着他的臥室、淋浴房拍攝,嚴重侵犯他的隱私。爲此,他多次與陳先生協調,陳先生均拒絕配合還將他打傷。後他報警,警察上門交涉,陳先生雖口頭表態答應,但事後又重新安裝攝像頭,並在自己家裡安裝震樓器製造噪音,遭到多處居民報警投訴,警方也已對事件立案。

後該糾紛被新聞報導,陳先生攝於輿論壓力未繼續使用震樓器。李先生表示,陳先生使用震樓器24小時製造噪音長達10月有餘,不堪忍受噪音,他與家人不得不在外另行租房。爲此,他起訴陳先生,要求其拆除攝像頭,並賠償他的租金損失6萬餘元。

而陳先生則表示,李先生曾因公共樓道窗戶通風問題將他打傷,他安裝攝像頭是爲了維護自身權利調查取證。他堅稱自己從未安裝震樓器。陳先生認爲,事發後李先生也並未搬離原房屋,所以他的實際損失並不存在,因此不同意李先生的訴訟請求。

審理中,經法院委託司法鑑定科學研究院對李先生家室內夜間噪聲是否超標進行了鑑定,結論爲其客廳、主臥、次臥的噪音數值均超過限值。

通過報警記錄、立案回執單、照片、居委主任談話筆錄、微信聊天記錄、租房合同及原、被告當庭陳述等證據在案佐證,法院認爲,陳先生於外牆外及樓道處安裝多處攝像裝置,已嚴重侵害了李先生隱私,現李先生據此要求拆除攝像裝置之請求,於法有據,法院予以支持。

關於租金損失問題,司法鑑定認定涉案房屋確存在噪音問題,已嚴重影響業主的正常居住使用。經法院走訪小區業主及居委會,後確認該噪音由陳先生惡意在自家房屋內安裝震樓器產生,故陳先生理應承擔賠償責任。最終一審法院判決陳先生拆除4處攝像頭,並賠償李先生租金6萬餘元。

陳先生對於該判決不服,提出了上訴。陳先生表示,自己安裝攝像頭是爲收集李先生故意違反刑事和解協議的證據,且攝像頭僅針對公共區域而不侵犯李先生的隱私;也無任何證據證明所謂的噪音已達到李先生不得不搬離的程度,涉嫌虛假訴訟。

最終,二審法院認爲,陳先生安裝多處攝像裝置,已嚴重侵害李先生的隱私,給其生活造成妨害,故一審法院判決拆除上述攝像裝置,於法有據。陳先生關於攝像頭用於取證而有權安裝等抗辯意見,缺乏法律依據,法院難以支持。

根據查明的事實,陳先生在室內安裝震樓器,導致係爭房屋產生噪音,李先生因噪音問題而搬離。同時,根據鑑定意見,係爭房屋確實存在噪音問題,且已達到嚴重影響業主的正常居住使用的程度,故李先生要求陳先生賠償侵權期間係爭房屋的租金損失,於法有據,應予支持。陳先生雖辯稱其從未安裝過震樓器,但該意見與案件查明的事實不符,法院不予採納。綜上,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文中均系化名)

此前報道

上海一居民連開5年震樓器報復樓上!鄰居:我們都是躺槍的

俗話說得好

遠親不如近鄰

家裡有個什麼事兒總能幫襯幫襯

鄰里和諧住着也舒心

但事情永遠沒想象的這麼容易

鄰里之間的矛盾也是頻頻發生

上海浦東新區上南花城社區

有一幢樓出現了一個奇怪的現象

居民們不約而同地做着同一件事

家家戶戶屯着一大堆耳塞

這幢居民樓位於小區當中

按理說是最爲安靜的位置

……

原來

該樓502室住戶與樓上602室早前發生矛盾

一怒之下使用了震樓器

這一震就是五年

……

一件瑣事震樓5年

鄰居“躺槍”苦不堪言

究竟是什麼仇怨

讓鄰里關係變成一場噩夢?

記者來到了當事人之一602王女士家中瞭解情況。進門就看到,王女士在客廳鋪上了席夢思,她晚上就睡在這裡,桌子上放着一堆耳塞。她家的臥室,是主要“攻擊”目標,噪聲這裡變得異常清晰,記者用手機分貝軟件測試了一下,最高達到了68分貝。

△通過手機App測試,震樓器和各種噪音經常達到五六十分貝(非專業測試僅供參考)

說起和樓下的恩怨,王女士一聲嘆息,說多年前和他們家還是好朋友,一起散步一起逛街,直到2016年發生了一件小事反目成仇,引發這場持續5年的“戰爭”。

當時王女士家陽臺的水管老化滲水影響到了樓下,因爲沒有好好溝通,這點小事逐步升級,兩家人從親密相好變得形同水火。到了2017年,樓下就開始使用震樓器進行“無差別攻擊”。

△居民無奈只能將牀墊放在客廳噪音較輕處

602王女士的丈夫很久之前就已經搬出去住。而其他居民也無辜“躺槍”,702住着一對老夫妻,記者上門時,85歲的鐘老伯正在睡覺,晚上睡不着只能白天打個盹,這樣生活已經持續了五年。

他的妻子王阿婆告訴記者,老伴這幾年迅速衰老。本來睡眠不好的鐘老伯經常一夜無眠坐到到天亮,因爲精神萎靡還摔了兩跤,斷了5根肋骨。

此時,其他居民也紛紛趕來吐槽:一夜無眠第二天無法正常上班的上班族、休息不好沒法好好學習的孩子……

另一位居民更是倒黴,剛花了千萬買了這套房子,她如今非常後悔居然沒有在看房時發現這一情況。“我還以爲是普通的裝修噪聲,沒想到日日夜夜不停,天天睡不好,早知道怎麼也不會在這裡買房。”

△居民多方反映,仍無法解決震樓器擾民問題

震樓器究竟有多大的威力?

震樓器發出的是一種類似規律敲擊榔頭的聲音,三下一個輪迴,持續不斷。此外,還有不間斷播放音頻,聽着似乎是某種“黃色音頻”。

居民告訴記者,白天因爲有白噪音,所以還能遮蔽一些,最痛苦的是到了夜深人靜的晚上,這些噪聲會變得異常清晰,聲音隨着樓板蔓延全樓,整幢樓都深受其苦,最讓他們受不了的是,噪聲還只是震樓器威力的一小部分。

“最厲害的,是一種低頻震動,這個功能一開,整棟樓都在抖,震得人腦殼嗡嗡響,幾分鐘就吃不消。”居民說,在他們的抗議下,這戶人家稍有收斂,這一功能如今偶爾使用,但兩種噪聲攻擊是24小時不間斷進行,已經持續了整五年。

△爲了減輕噪音的影響,居民家中常備各種耳塞

取證艱難無法維權

爲什麼不聯合起來制止這種行爲?

居民們哀嘆道,什麼辦法都試過了

毫無效果

首先是602室,也曾經用敲擊地板等方式反擊過,但隨即招來更大的報復,加上鄰居抗議,只能偃旗息鼓。其他居民也上門溝通過、砸過門、報過警、拉過電、信訪過、投訴過、打過官司、寫過聯名信、制定過樓組公約,但502只用一招化解:“堅守不出”,沒有任何辦法能阻止震樓。

每當居民報警,民警都會上門,但敲不開門,聲音只是暫時停止,等民警一走,噪聲攻擊又開始繼續。這幾年附近派出所的民警不知道上門處置過多少次,但就是因爲取證難,不能固定證據,無法對其進行強制措施。

而且即便民警鎖定了證據,處罰手段也非常有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理法》第五十八條之規定,對於故意製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第一次給予警告處罰;警告後仍不改正的,將對其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處罰。

去法院起訴,居民被告知要去指定的專業檢測部門出具環境檢測報告,如果分貝數超過標準,纔可能發起訴訟。但檢測機構卻表示,被噪聲檢測的對象,必須是單位,比如工地、工廠之類,不能是個人,所以通過司法渠道解決也走不下去。

居委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居委會也曾採取了各種方式進行調解,搭建平臺讓居民進行協商,但均無效果。

拒絕溝通訴求存疑

究竟502住戶的訴求是什麼?

他們又有什麼委屈?

怎樣才能停止震樓?

記者來到502室試圖採訪當事人,但一直沒人應門。一位居民告訴記者,502室曾經與他們家主動接觸過,告訴他們不要參合其中,不要和其他居民一起“搞”他們。

“他們的訴求非常奇怪,我至今也難以理解。”這位居民表示,這對夫妻上門後首先是訴苦,說602的行爲對他們的生活造成影響,而其他居民都幫助602來“欺負”他們,丈夫還說他的妻子已經搬到其他地方住,除非妻子能夠回到這裡正常生活,否則就不會罷休。但說到“震樓”一事,夫妻倆就絕口不提。也有居民曾經瞭解到,502的訴求就是想讓602搬走。

一位居民曾經在502室開門時看到過屋內的場景,裝着好幾個監控攝像頭,桌子上也放着一堆耳塞,白天幾乎看不到這戶人家出門,只在夜深人靜悄悄出沒,電梯如果有人,只走樓梯。如此殫精竭慮,小心翼翼,頂着全樓的壓力一心報復,鄰居們很難想象是怎樣的動力讓他們甘願犧牲正常生活,將損人不利己堅持到底。

602室王女士告訴記者,說她願意“投降”。“只要他們願意開門溝通,我馬上就下樓賠禮道歉,或是其他什麼解決方式,都可以商量,只要停止震樓什麼都好說。”王女士說,至今還記得和樓下鄰居相處甚歡的時光,現在她每天睡在客廳的席夢思上都會思考,事情爲什麼會變成這樣……

△來源:新民晚報“上海時刻”

律師說法

上海方洛律師事務所宋博律師認爲,這個案件表面上看起來與相鄰權有關,但是如果仔細分析就會發現,並不符合《民法典》中關於相鄰權的規定。相鄰權是相鄰權利人應遵循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係,這個權利是建立在自己具有生產、生活等合理需要的基礎上,在行使自己通行、通風、採光等生產、生活需要的權利同時,兼顧相鄰方的權益。

但是,本案中502室房主使用“震樓器”長期故意製造噪音妨礙相鄰方的合法權益,已經超出自己合理的生活需要,應該被視爲故意製造排放噪聲等有害環境污染因子,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應當按照環境侵權責任糾紛處理,要求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網友熱議

對此,網友紛紛熱議

曾遇到過相同遭遇的網友表示:

“深有同感”

也有網友認爲:

“樓上是多過分,導致樓下用這種方法”

還有網友認爲:

“有什麼問題是不能好好坐下來溝通的?”

也有網友表示:

“遠親不如近鄰,有後悔的時候”

對此,你怎麼看?

你在平時生活中

遇到過類似鄰里糾紛嗎?

你都是怎麼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