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覽車撞涵洞…政府應主動「拆彈」

高雄市仁武區發生遊覽車闖入慢車道,衝撞水管路涵洞釀成1死14傷事故。記者劉學聖/攝影

前晚一輛遊覽車行經高雄市仁武區撞擊高速公路下緣涵洞,導致一死十四傷,高雄市長陳其邁表示,該遊覽車駕駛對路況應很熟悉,不該犯此錯誤。陳市長或許說對了一半,背後的原因恐怕不只如此。

遊覽車司機長期超時工作已非新聞,每天工時約十三小時已是常態。但每次出事後,公司與司機幾乎都是制式說明:司機駕駛經歷完整,身體狀況良好,沒有超時工作問題。

以此案爲例,遊覽車公司負責人表示旅行安排用車十一小時,只有一趟阿里山往返行程,一般往返約七小時,上山停留三小時,看起來沒問題(沒塞車的話)。但通常此類旅遊(社區長輩出遊)多安排早上七點出發,此案發生在晚間八點多,推測可能已逾時了。  以往遊覽車駕駛規定,司機手握方向盤不得超過十小時,只要用餐或停等就重新計算;自二○二二年六月廿九日起改爲駕駛從報到到勤務結束不得超過十一小時,違者最高可罰九萬元,但這只是靠業者的自我管理,鮮少執行稽查與處罰,且區區九萬元罰鍰對業者亦無威嚇效果。

另一個問題是遊覽車的「靠行」現象,即個人車主(或旅行社)購買遊覽車後,「靠行」在車行之下,車行幫忙申請營業執照後才能接案,名義上游覽車是某遊覽客運公司,實際上都是個人車主或旅行社自己在用。「靠行」讓原本應正規經營的遊覽車公司變質爲牌照出租公司,營運風險幾乎完全轉嫁給個人車主或旅行社司機,公司對司機毫無約束力,直接影響到乘客安全保障。目的地爲阿里山、武陵農場、清境農場等一日遊高風險行程需採用雙駕駛制度,遊覽車公司多選擇不接團,但靠行車爲搶攻國內低價旅遊,鎖定退休的長輩族羣,車資、午餐與保險費用全包。在低價出團的情況下,靠行車往往因只有單人,即使已超時駕駛仍硬撐到底,因此常造成憾事。

國內約兩成遊覽車是靠行車,低價旅遊幾乎是靠行車承接,這種情形主管機關知道,政治人物也知道,但沒有人願意去「拆炸彈」,出事後責怪司機似乎是比較容易的做法。但唯有正視問題,面對它、處理它,才能真正放下它,解決這類常見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