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快領!雙北政府每月發5000元 1類人記得申請
臺北市、新北市政府提供「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臺灣高齡人口衆多,爲體恤年輕人若在家中照顧長輩,無法外出就業,臺北市、新北市政府提供「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符合資格者每個月可領5000元,每月津貼將於次月二十日撥入照顧者郵局帳戶內。
雙北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申請資格
一、受照顧者:
(1)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2)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居家服務、未僱用看護(傭)、未領有政府提供之日間照顧服務補助、中低收入老人重病住院看護補助及政府提供之其他照顧服務補助。
(3)失能程度經本局指定或委託之評估單位(人員)作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評估爲重度以上,且實際由家人照顧。
(4)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
二、照顧者:
(1)年滿16歲,未滿65歲,且無社會救助法第5條之3第1款至第3款、第6款及第7款規定之情事。
(2)屬下列情形之一者:
a.同爲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應計算家庭總收入全家人口之成員。
b.出嫁之女兒或子爲他人贅夫者及其配偶。
c.受照顧者二親等以內之直系血親卑親屬。
(3)未從事全時工作,且實際負責照顧受照顧者。
(4)與受照顧者設籍及實際居住於本市。
應備文件包含照顧者及受照顧者之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受照顧者失能程度經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評估爲重度以上之證明;照顧者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1份;其他必要之相關文件,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