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環境 創造卓越/徵收碳費 助攻淨零

氣候法已確立徵收碳費。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氣候法已確立徵收碳費,以經濟誘因促使企業減碳,關於碳費徵收對象、排放源、開始徵收時間、徵收費率、獎勵機制及相關用途與罰則,以下將分項說明:

一、碳費徵收對象及排放源

將排放量由大至小分階段進行徵收,第一階段爲發電業、鋼鐵業、石油煉製業、水泥業、半導體業、薄膜電晶體液晶顯示器業等每年直接排放達2.5萬公噸CO2e之產業,第二階段徵收對象爲每年直接排放加間接排放達2.5萬公噸CO2e之製造業,依環境部統計資料,共512個排放大戶列爲首波碳費徵收對象。

二、開始徵收時間

目前碳費徵收仍須待相關子法訂定與配套措施的確立方能執行,依據目前的時程安排,碳費預計2024年公佈,企業首次繳交碳費會落在2025年,並以2024年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做爲碳費計算依據,給予企業能夠有充足時間編列繳交碳費的預算。

三、徵收費率

《碳費費率審議會設置要點》(草案)已於2023年10月31日由環境部預告,惟碳費徵收價格目前仍在研議中。依據環境部於2021年委由倫敦政經學院格蘭瑟姆氣候變遷與環境研究所針對臺灣溫室氣體減量政策及碳定價制度設計之研究報告「臺灣碳定價之選項」指出,臺灣碳費建議從最低水準約10美元/tCO2e起徵(約臺幣300元),並需要建立清晰的價格軌跡逐步提升,以利達到學者建議的2030年約98-100美元/tCO2e(約臺幣3,000元)。

2023年9月,環境部薛富盛部長受訪時透露,碳費起徵價格必然高於每公噸320元,但仍有待討論及確立後方可實施。(編按:環境部2024年9月召開第五次碳費費率審議會,委員們初步建議將起徵價區間訂爲每公噸300至500元)

如參考亞洲國家的碳定價路徑,新加坡碳稅2019年初始徵收價格爲3.72美元/tCO2e(如以2023年11月20日現價換算,約臺幣118元),並依序提升至2024年18.6美元/tCO2e(約臺幣591元)、2026年33.47美元/tCO2e(約臺幣1,063元)、及2030年37.19美元/tCO2e(約臺幣1,181元)。而中國碳費則依碳交易市場決定,已由2021年初始徵收價格爲7美元/tCO2e(約臺幣222元)提升至2023年3月之8.15美元/tCO2e(約臺幣259元)。

四、獎勵機制

環境部將提供優惠費率給提出有效自主減量計劃之企業,包含採用負排放技術、提升能源效率、使用再生能源或製程改善等行動之廠商;此外,環境部也將依據不同產業制定不同減量目標,如電子零組件、半導體業用電高,須以電力碳排減量爲檢視指標;而鋼鐵、水泥、造紙、紡織等,則須以鍋爐碳排減量爲檢視指標。

五、用途及罰則

徵收之碳費將作爲溫室氣體管理基金來源之一,專款專用。如有逾期繳納碳費情形,將須額外支付滯納金,逾期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強制執行。此外,針對申報不實資料者,將依碳費費率二倍計算及追徵期限加計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