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謠言!網傳「沒事不要去以下醫院」是假的 轉傳最重罰300萬

指揮中心呼籲假消息勿再傳播,最高可罰300萬。(圖/指揮中心提供)

記者洪巧藍臺北報導

近日通訊軟體流傳「沒事儘量不要去以下醫院……以上均是新冠病毒感染者收治醫院…..」、「CDC公佈的最後六例家庭感染要注意的地區……某某醫院不準進入……」等相關不實訊息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今日嚴正表示,該訊息是假的,請民衆勿轉傳。

指揮中心重申,疫情或防治措施資訊應由指揮中心統一對外公佈,民衆接獲來源不明的疫情訊息時,應先進行查證,勿隨意散播、轉傳,以免觸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或「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最高可罰300萬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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