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毓蘭PO警大回文 林佳龍:無法否認僞造聲明之事

民進黨新北市長參選人林佳龍(右二)表示,有看到葉委員行文警察大學的回函,也看到文件,但無法否認侯陣營先前僞造警大聲明書的事。(陳慰慈攝)

民進黨新北市長參選人林佳龍陣營猛攻新北市長侯友宜博士資格,更衍生警大聲明事件,立法委員遊毓蘭昨在臉書PO出警大回文,證實侯友宜博士報考資格合乎規定。對此,林佳龍今表示,有看到葉委員行文警察大學的回函,也看到文件,但無法否認侯陣營先前僞造警大聲明書的事,且當時這是特例,到目前爲止沒有同樣案例,針對各界提出質問侯也通通沒有回答。

林佳龍提出3質疑,一是侯市長申請入學要繳交相當於碩士論文的著作,目前無可考,這個著作在哪裡?再者,有無用違法、違規的方式取得資料?三是畢業時間,交到國圖的博士論文,跟現在講的不一樣差了一年,爲什麼?

林佳龍說,侯市長口口聲聲說歡迎大家檢視,認爲博士論文可受公評,我們現在就事論事,當時在程序上雖符合規定,但這個特例有多少特權在裡面?一個要競逐總統大位的人必須誠實面對一切。他只是先提出這些問題,既然侯市長講博士論文可接受檢驗,歡迎大家公評,希望侯能正式回答,也呼籲警大對於其他立委函文提供的資料,也能公平對待,不是隻有遊毓蘭委員能拿到這些迴應。

另對於選前之夜借不到板橋第一體育場,只能申請板橋第二運動場,林佳龍說,我們的第一志願是希望能夠借到板橋第一體育場的廣場,但事前很早就被不知名單位借走,若侯市長沒有要自己用,懇求這地方可讓我們辦選前之夜。

林佳龍指出,不只選前之夜,選前這幾個月很多重要場合,都被不知名個人或團體借走,第二體育場裡面涉及到運動場內有很多跑道,容易去破壞。因爲不希望沒有場地當然也會預借,但希望能開放廣場讓選民最後一天能夠參加,像嘉年華一樣熱鬧,畢竟在體育場的跑道上造勢,多少會傷害到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