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違規拖網外埔外海撈5公斤漁獲 最高挨罰15萬

▲使用拖網漁船。(圖/謝侑霖翻攝,下同。)

社會中心/臺中報導

一艘「新O滿」漁船2日上午7時在外埔外海2.85浬違規使用拖網作業,並撈得約5公斤漁獲經臺海巡隊登檢蒐證確認無誤後,全案依違反漁業法函送主管機關裁罰

臺中海巡隊2日6時接獲報案,稱外埔外近岸海域有漁船違規拖網作業,因此立即派員前往,7時20分抵達外埔外海2.85浬後,就發現漁船「新O滿」號在3浬內違規拖網作業,經登檢蒐證發現起網之漁獲約5公斤,違規作業事實明確,全案依違反漁業法第44條第1項第4款規定將船4上人(1臺3)印尼函送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裁罰,若違法拖網確定,將可裁罰3萬到15萬元之間罰款

▼被撈起的漁獲。

臺中海巡隊表示,爲了讓我們的下一代能有海洋森林美景欣賞,請民衆與海巡共同攜手,保育海洋與守護海洋,使海洋資源能夠永續發展,如有發現破壞海洋生態漁業資源之不當行爲,請利用海巡「118」免費報案電話,將會立即派員前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