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拿捏失準 經費分攤屢爭議

學者認爲,軌道系統建設好後對地方有益,地方本就該承擔部分經費。圖爲臺灣高鐵與臺鐵共同路線。(本報資料照片)

軌道建設遍地開花,中央補助、地方自籌經費比例屢成爭議,國內仍在綜合規畫及可行性評估的軌道工程還有31項,包括高鐵東延宜蘭、南延屏東等,都還不知要投入多少錢,大型公共工程不只面臨缺工料,連預算拿捏也慢半拍。專家認爲,公家單位編列預算時,皆以經驗當依據,跟不上物價變動,一旦流標次數變多,經費又要調整,建議隨時更新行情提升發包成功率。

以宜蘭鐵路高架化爲例,宜蘭縣府原須自籌105億元,地方擔憂拖垮財政,經協調才下修至57億元;基隆捷運地方負擔也自48億元增至72億元,令民代擔憂市府是否負擔得來。許多計劃分配比例出爐後,地方就陳情,正常比例都喊苦了,何況追加預算後又提高自籌金額,更使經費分攤一再被推上風口浪尖。

成功大學交通管理科學系教授鄭永祥說,原物料上漲、缺工等問題未解,建設成本往上墊,中央與地方分攤比例爲通盤制定的原則,配合國家整體政策推動。

交通大學交通運輸研究所退休副教授黃臺生則舉例,桃園鐵路從高架改地下,地方更改規劃自然會增加經費,但軌道系統建設好後對地方有益,本就該承擔部分經費。

針對經費分攤原則,交通部鐵道局強調採一致性,用地費及自償性經費地方負擔,非自償性經費依地方財力級次及計劃自償率計算,由中央及地方共同分擔。

對於公共工程預算編列完無法發包,最後要不斷追加預算的老問題,臺北市土木技師公會理事長莊均緯指出,公共工程是用以往經驗編列預算,例如用去年物價指標挪到今年當依據,當然跟不上行情。

莊均緯說,無論中央或地方政府,應隨時更新物價行情,編列經費才能接近市場需求,或許流標1、2次就成功發包,不會像有些案子得流標7、8次,一拖好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