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海廢有來自境外 只怪漁民不公平
漁業署指出,海洋廢棄物也可能來自境外,希望有更多研究來釐清。圖爲2023年基隆攜手新北守護海洋,百人潛水清出500多公斤海洋廢棄物。(基隆市環保局提供)
海保署委託研究指出,2023年臺灣河川出海口鄰近的受檢測480顆牡蠣,近100%被驗出微塑膠,甚至不乏大於1mm的微塑膠,且多數爲來自人造衣物纖維、漁業活動及養殖業的塑膠纖維。對此,農業部漁業署表示,海洋廢棄物也可能來自境外,盼未來更多研究釐清海廢來源,僅歸咎於漁民,不太公平,但將持續推動刺網實名制、輔導刺網漁船轉型及配合行政院「向海致敬」計劃持續淨海。
漁業署沿近海漁業組副組長劉家禎表示,臺灣地處黑潮、親潮經過處,海洋廢棄物可能從鄰近國家飄來,例如大陸、菲律賓、日本、韓國都有可能,希望境外移入海廢議題可納入往後研究,有助於制定後續防範作爲,否則僅歸責於漁業,對漁民不太公平。
他也強調,「漁網」是生財工具,不會隨意被丟棄,較可能是海上作業期間,漁網受纏繞而被割斷,但漁業署2020年起實施漁網實名制,要求漁民在刺網漁具標示漁船編號,且要通報遺失地,以便事後清理,同時在94處漁港設置海廢暫置區,2020年至去年止已處理1萬9000餘公噸廢棄物。
要減少塑膠微粒,源頭減量也相當重要。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組長李宜樺表示,環境部2002年起推動限塑政策,目前不將市場、夜市列入限塑對象,但優先研議有開發票店家納入的可行性,因要與專家、業者跟民衆討論,尚未定案,未來會持續關注預計年底出爐的聯合國「全球塑膠公約」,檢討限塑政策。
李宜樺表示,現也正擬定《資源循環促進法》草案,規畫訂立產品導入綠色設計規範、輔導特定業者訂立減量或重複使用目標、促使製造或輸入產品業者,延長產品使用壽命、利用資訊揭露引導消費者選購綠色永續商品、促使業者或消費者優先採購循環產品等,加強源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