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洋公佈56.36億境外債重組方案 已獲本金佔比約17%的債權人支持

本報記者 吳靜 盧志坤 北京報道

7月18日晚,遠洋集團(03377.HK)公告披露了境外債務處置的最新進展,公司已獲得境外銀團協調委員會成員對重組方案主要條款的同意。

據瞭解,本次境外債重組方案覆蓋本金總額約56.36億美元,上述協調委員會成員所佔本金約9.58億美元。

遠洋集團給出的重組方案中,留債規模22億元。對於剩餘債務金額,債權人可置換爲兩年期無息強制可轉債,或選擇新永續債作爲替代項。

7月19日港股開盤,遠洋集團股價漲幅一度超過10%。

境外債重組方案獲銀團支持

根據7月18日晚的公告,遠洋集團已正式獲得境外銀團協調委員會成員對境外債務重組方案主要條款的同意。

《中國經營報》記者瞭解到,此協調委員會指現有銀團貸款人的協調委員會,成員所持債務佔境外銀團貸款及同質雙邊貸款本金總額的約50%。

根據公告,遠洋集團給出的境外債務重組方案範圍涵蓋現有銀團貸款、現有雙邊貸款及現有票據,未償還本金總額約爲56.36億美元。

其中,銀團貸款和雙邊貸款本金金額爲130.4673億港元外加2.4975億美元。按照公告中1.00美元按7.82港元的固定匯率折算,該部分本金約爲19.18億美元。上述協調委員會成員所佔本金約9.59億美元。

據瞭解,重組方案將爲債權人提供兩類債務工具,一是新債務,二是強制可轉換債券或新的永續債。

其中,遠洋集團將面向債權人發行22億美元新債,主要包括新貸款和新票據。新債務將在重組文件生效的第三年起逐步償還,將按年利率3%每半年支付一次現金利息。

遠洋集團爲新債務提供了全面增信,包括以持有的遠洋服務股份作抵押,以及多項境外資產的抵質押或其他形式的增信、擬新增多家境外主體擔保、提供多個境內資產的收益權增信、多筆大額應收款和股權長投的收益權增信。截至公告日,遠洋集團間接持有遠洋服務63.82%的股份。遠洋服務方面表示,該重組方案本身不會影響遠洋集團作爲遠洋服務控股股東的地位,亦不會影響集團的正常營運。

此外,對於剩餘債務金額,債權人可置換爲兩年期無息強制可轉債,或選擇新永續債作爲替代項。

根據重組方案,債權人可在三種時間節點將強制可轉換債券轉換爲遠洋集團的普通股份。一是在重組生效日及交易所批准相關新股流程中的較晚的日期申請;二是可在重組生效日後的第6、第12或第18個月當日起的15個營業日內遞交轉股通知;三是強制可轉換債券將在到期日(即重組生效日期後24個月當日)或違約事件發生時強制轉換爲普通股。

對於新永續證券,應計分派最初爲每年1%,每半年支付,分派率每36個月按每年1%遞增,最高分派率爲每年5%。

目前,已有債權人簽署重組支持協議。遠洋集團方面表示,本次銀團協調委員會的支持與重組支持協議的訂立,是公司境外債務推進的一個重要里程碑,遠洋集團方面對此表示感謝,並邀請更多債權人(主要爲現有票據持有人)加入RSA,共同推動重組方案的實施。

爲爭取更多債權人儘快同意重組方案,遠洋集團方面表示,8月8日下午5時前同意的債權人,將獲得參與債務重組本金額0.1%的提早同意費;8月22日下午5時前同意的,則會獲得參與重組本金額0.05%的基本同意費。

清盤呈請首次聆訊時間已定

同一日,遠洋集團還公告稱,高等法院已將針對公司的清盤呈請的首次聆訊日期定爲2024年9月11日。

據瞭解,6月27日,遠洋集團曾收到美國紐約梅隆銀行倫敦分行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的清盤呈請。緣由爲遠洋集團全資附屬公司遠洋地產寶財IV有限公司曾發行過一筆4億美元、利率3.25%、2026年到期的票據,未能在規定期限內償還本息。而作爲母公司,遠洋集團曾爲其提供擔保。

遠洋集團董事局指出,公司股份可能因針對公司的呈請而被暫停存入中央結算系統,因此公司的股份轉讓或會受到限制。但此項清盤呈請並不代表其他持股份者的利益,公司將尋求法律措施以堅決反對呈請,並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以保障公司的合法權利。

同時,遠洋集團將盡力與呈請人保持主動、良好的溝通,並在對其他債權人公平的原則下,與呈請人友善協商,妥善處理有關事宜(包括努力促使呈請儘快被撤回或駁回)。

據瞭解,近年來,房企普遍面臨流動性挑戰,過去兩年遠洋集團通過加強債務管理、推進資產處置等措施,公開市場累計還款近200億元。

不過,受上半年樓市銷售整體下行影響,今年1—6月,遠洋集團累計協議銷售額約爲183.3億元,同比減少48.6%;累計協議銷售樓面面積約爲151.4萬平方米;累計協議銷售均價約爲每平方米人民幣12100元。

遠洋集團方面表示,在流動性壓力下,公司仍在努力保持高品質交付與可持續經營,今年已交付住宅1.83萬套,超過60個項目進入融資支持“白名單”,並加速輕資產轉型,上半年拓展代建業務面積超過220萬平方米。

(編輯:王金龍 審覈:童海華 校對:顏京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