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砲國一少年頂樓嘿咻 鄰居曬衣驚見他「提槍抹油」下場出爐

約砲國一少年頂樓嘿咻,鄰居曬衣驚見他「提槍抹潤滑油」下場出爐。(達志影像)

1名就讀國一少年,在網路上認識一名男子,兩人聊性事話題愈聊愈慾望愈高漲,李男先自拍下體照給少年,引誘少年也自拍裸照互傳,甚至更進一步約砲,李男事後前往少年家公寓頂樓,鋪好報紙後正準備嘿咻,剛好鄰居上樓曬衣服,當場撞見李男正在下體抹潤滑油,嚇得李男當場落跑。法院審理,認爲李男涉犯猥褻、性交未遂罪,判處2年徒刑,緩刑4年,緩刑期間禁止接觸少男,並保持100公尺以外距離。

根據判決書記載,李姓男子在民國110年6月,在網際網路結識一名國一少年,雙方聊到性事話題,李男見少男對性相當好奇,雙方就以通訊軟體LINE互傳訊息。

李男接着就自拍裸照,在LINE上互傳,並引誘少年也自拍自拍生殖器傳送給他觀覽。

一個月後,李男前往少年住處,雙方相約到樓頂嘿咻,先將自備報紙鋪在樓頂地板,接着壓着少年躺在報紙上,自行脫去外、內褲,並使用自行攜帶之潤滑液塗抹於下體,正準備發生關係時,剛好少年鄰居上樓晾衣服,竟然見到李男光着下體,李男立刻旋倉促穿上衣物離去,鄰居也立刻轉告少年父母后報警。

檢警方根據雙方談話內容,以及少男傳的私密照片,加上李男坦承犯行,依法將李男起訴。法官認爲,雙方已達成和解,但是李男分別犯下與未滿14歲之男子爲性交未遂罪及引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爲之電子訊號罪,兩罪共判有期徒刑2年,予以緩刑4年,緩刑期間,李男除要交付保護管束外,並依和解內容支付賠償金額,且禁止騷擾、跟蹤及以任何方式聯繫少男

法官審酌,李男爲滿足一己私慾,引誘少年拍攝猥褻數位照片,並傳送給他觀看,又相約於戶外進行性行爲,僅因遭鄰居發現而未能得逞,對少年之身心健康及人格發展造成嚴重戕害,但念及李男坦認犯行,並與少年及父母和解,判他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緩刑期間禁止接觸少男,要距離少男100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