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平衡車限速20公里 僅上人行道
3月26日,上海徐匯公安分局交警將一名在機動車道騎行滑板車的青年帶離。(新華社)
電動平衡車(臺灣稱體感平衡車)能否上路?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樑志勇25日表示,廣東標準將電動平衡車的時速限制在20公里以下,杜絕平衡車車速太快的問題。這個速度下,即使未來電動平衡車能上路,也不能走機動車道,只能在人行道上行駛。
電動平衡車是年輕人的新玩具,常見民衆拿平衡車當短距離的代步工具。至於電動平衡車能否上路,兩岸交通警察雖然暫時沒有直接的法令依據,但都說不能在公路上使用。
從今年8月起,北京、上海等多個城市相繼推出規定,禁止平衡車在公路上行駛,否則將面臨數額不等的罰款。上海警方日前對電動平衡車進行集中整治,在機動車道上使用電動平衡車者,一律處罰款50元(人民幣,下同);對在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上使用的,處罰款20元。
北京有《北京市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援引「行人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的,處以10元罰款」規定,對使用平衡車等助力滑行工具上路的違法行爲處以10元罰款,並責令其改正。
新浪網報導,廣西南寧市交警支隊宣傳科副科長邱祥星表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滑行工具」(含平衡車)不具備路權,不能在道路上行駛,只能在封閉的社區道路和室內場館等地方使用。如違法,處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至於臺灣,交警單位認爲,平衡車屬於休閒娛樂工具,只能在公園或空曠處玩樂,對於民衆在人行道、騎樓和車道使用平衡車者,將開罰1200到3600元新臺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