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預扣所得稅起點 今年起調高2500元

月薪預扣所得稅起點,今年起調高2,500元。(圖/本報資料照片)

113年度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出爐,財政部指出,薪資受領人如果沒有無配偶及受扶養親屬,每月薪資預扣所得稅的起扣標準調整爲新臺幣88,501元,較去年提高2,500元。也就是月薪逾88,501元者纔會被預扣5%所得稅金。

國稅局說明,扣繳單位給付固定薪資時,如果薪資受領人想按「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扣繳稅額,應向扣繳義務人填報「員工薪資所得受領人免稅額申報表」。

至於未填報免稅額申報表者,扣繳義務人應按全月給付薪資總額扣取5%稅款,每月應扣繳稅額未超過2,000元可免予扣繳(回推即月薪超過4萬元即會被預扣)。

國稅局表示,如果是一般剛出社會的小資族,又預期有扶養親屬可抵稅,認爲月薪已經入不敷出、不想被預扣,即可申請按「員工薪資所得受領人免稅額申報表」,等到未來薪水超過稅額表門檻(即8.8萬元以上)才須預扣。

反過來,如果是月薪7萬元到8萬元的單身上班族,不想在每年5月大失血;或是有扶養親屬,但希望預先扣稅,未來享受「退稅」的快感,也可以要求公司預扣稅金。

此外,國稅局指出,非固定薪資(如年終獎金、三節獎金),若每次給付金額未達「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無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者的起扣標準,免予扣繳;達起扣標準者,即按給付額扣取5%稅款。

例如A公司於2月1日發放年終獎金給員工甲、乙各80,000元及100,000元,因甲員工年終獎金未超過起扣標準,免予扣繳;至於乙員工年終獎金已達起扣標準,A公司在給付時應扣取5,000元(100,000元×5%)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