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曲靖市1名幹部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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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傳增

據曲靖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曲靖市委批准,曲靖市紀委監委對曲靖市能源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馬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馬勇身爲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轉移隱匿涉案財物,對抗組織審查;多次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和消費卡;利用職權插手干預職工錄用工作;違反有關規定從事有償勞務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爲請託人在工程項目承攬、協調光伏項目建設指標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馬勇嚴重違反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乃至黨的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膽大妄爲,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曲靖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曲靖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馬勇開除黨籍處分;由曲靖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